涉嫌一般利敵罪,韓國法院對前總統尹錫悅追加逮捕令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1月2日宣布,以涉嫌「一般利敵罪」為由,對前總統尹錫悅追加簽發逮捕令。法院方面指出,此舉是基於尹錫悅存在「毀滅證據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延長其羈押期限。根據這項裁定,尹錫悅原定於本月18日到期的羈押期限將被延長,最長可達6個月。
回顧案情,尹錫悅的司法程序可謂一波三折。他最早於2025年1月被檢方起訴並羈押,但法院隨後撤銷了羈押決定,使其在同年3月獲釋。然而,僅僅4個月後,尹錫悅又於2025年7月因涉嫌妨礙執行特殊公務等罪名被再次羈押,並於同月19日正式遭到起訴。
2025年11月10日,負責此案的特別檢察組(特檢組)對尹錫悅追加了新的指控,包括涉嫌「一般利敵罪」和「濫用職權妨礙權力行使罪」。為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同年12月23日對尹錫悅進行了逮捕必要性審查。庭上,特檢組強調了尹錫悅所涉罪行的嚴重性,並指出存在證據被銷毀的風險,因此有必要繼續羈押。
對此,尹錫悅方面則堅決否認指控。其代理人發表聲明稱,檢方所主張的犯罪事實並未得到充分的證明與解釋,因此「一般利敵罪」的罪名並不成立。
儘管雙方各執一詞,但法院最終採納了檢方的意見。隨著新的逮捕令生效,尹錫悅的羈押時間將從原定的1月18日大幅延長,為這起備受矚目的前總統案件增添了新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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