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行人地獄,交通執法力道增強,交通工程改善力道與效率不能落後!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改善行人地獄,交通執法力道增強,交通工程改善力道與效率不能落後!市議員楊大鋐要求市府,交通罰鍰收入應用於交通工程改善。
楊大鋐指出,全台因應行人地獄,從中央到地方無不一積極檢討、改善危險路口,因為行人地獄的問題,讓交通工程改善的需求增加,但是上週高雄一則新聞指「出高雄市劃標線的錢用光了」,他也擔憂台中市是否也有這種情形發生?而台中市一年交通工程改善的經費有多少?目前為止使用多少?而現在市府正在盤點學校、醫院、商圈去做行人專用號以及行人先開的號誌,請問初步估計經費需求多少?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今年用於交通工程費用約1億2000萬至5000萬元,每年也都有進行控管。楊大鋐追問,據悉截至目前為止已使用了2/3,預算真的還有餘裕?標誌標線繪製以及交通工程改善,預算到年底還夠用嗎?對此,葉局長表示台中市有300多間的中小學、大專院校以及持續盤點需求改善的路口,數量還蠻多的,不過今年預算可能會比較吃緊,因為社會期待去做大規模的交通工程改善。
楊大鋐表示,改善交通安全需要透過執法、工程與教育並進。近期因應行人地獄議題炎上,警政機關也強力執法,他也調閱本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至4項(車不讓行人)案件數,111年度3,514件,112年度1至4月份達11,390件。既然執法力道增強,交通工程的進度也不能因為預算不足受到影響,因為行人安全不會因為政府沒錢進行工程改善就戛然而止。
楊大鋐指出,111年台中市實際罰鍰收入數為為25億5,725萬4,717元,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另依同辦法第四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
對此,楊大鋐認為罰鍰收入應用來改善交通問題,而往年這些罰鍰收入都是直接進市庫、由需求機關向財主單位申請費用,他認為應該本於改善交通安全的精神,請市府須用於交通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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