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區公所政風主任遭檢舉涉不當交往 市府啟動查核程序
黃登洲\臺中報導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主任近日遭人檢舉,指涉與一名女性司法機關助理有過從甚密情形,相關內容已由臺中市政府接獲並展開調查。由於案件涉及公務人員操守、行政中立及個人私領域,市府目前以查核事實為主,尚未對外認定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 |
| 示意圖 |
據了解,該名政風主任接受詢問時否認有婚外情,表示平時外出均依規定辦理請假,與女性友人僅屬一般朋友關係。對於被指在外牽手一事,當事人說明,當時因現場人潮眾多,牽手是為避免對方在人群中走散,並非外界所稱的親密交往行為。
當事人另表示,自己已於今年8月中旬完成離婚,但相關婚姻狀態與本案是否涉及公務人員行政責任,仍須由主管機關依調查結果判斷。由於政風人員的人事管理具有特殊的垂直體系,政風主任並非單純由所在機關逕行處理。
烏日區公所屬臺中市民政局所屬機關,據了解,相關檢舉案後續將由市府政風處依權責辦理,並視調查需要釐清外出行程、請假紀錄、檢舉內容及是否涉及職務上不當行為。
公務人員若涉及私生活爭議,主管機關通常必須區分私人關係與行政責任。只要尚無證據顯示涉及違法、違反公務倫理或利用職務影響他人,機關不能僅憑傳聞逕行認定;但若相關行為已造成機關形象受損,或涉及職務執行上的利益衝突,仍有必要依公務員服務法、行政倫理及機關內部規範進行檢視。
目前市府尚未公布調查結論,相關人員的說法也仍待調查資料相互印證。政風機關的職責在於維護公務紀律與行政廉潔,案件處理更應兼顧程序正義、當事人權益及社會對公務機關的信賴。
外界關注的,不只是私人交往是否符合社會觀感,更是主管機關能否在不預設立場的前提下,釐清事實、公開適度說明,並以一致標準處理公務人員涉及操守的檢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