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氧冒充醫用氧、工業二氧化碳混充食用級 中檢查獲逾2,700桶瓶氣體追查流向
記者黃登洲\報導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後,查出業者涉嫌以工業用氣體冒充醫療用氧氣及食品級二氧化碳,案件牽涉病患醫療安全、食品製程與民眾消費權益。中檢檢察長洪家原高度重視,指派檢察官鄭仙杏、呂杰恩統籌偵辦,並與多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相關氣體來源、流向及實際使用情形。
檢方初步調查發現,源○公司原有的醫用氧氣製造許可證早已遭註銷,卻涉嫌自110年3月起至113年9月間,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將工業用氧氣灌充至鋼瓶,對外冒充醫用氧氣,供應數家醫療院所,數量約900桶,每桶容量約160公升,初估犯罪所得約新臺幣180萬元。
此外,源○公司與三○公司自109年10月至113年2月底,疑似以三○公司名義承攬食品級二氧化碳業務,實際則由未取得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許可的源○公司,使用工業用二氧化碳冒充食品級產品,供應數家店家,數量約1,800瓶,每瓶約25公斤,初估犯罪所得約170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黃○男、黃○婷、卓○仁及卓○憲涉嫌違反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犯罪情節及涉案程度均有待進一步釐清。檢方認為部分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獲准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則分別以新臺幣5萬元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中檢表示,醫療用氣體直接使用於病患診療,依法屬於藥品;食品級氣體則涉及食品、飲料製程及食品添加物管理,兩者都必須符合相應的製造、檢驗及使用規範。工業用氣體即使在外觀與氣味上不易分辨,也不能因此被混充或冒用,否則不僅破壞醫療與食品供應鏈的信任,更可能使病患與消費者面臨難以察覺的健康風險。
檢方強調,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涉案氣體的製造、灌充、運輸及使用流向,釐清是否還有其他醫療院所、食品業者或下游使用端受到影響。對於涉及民眾醫療權益及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中檢將依循溯源追查、依法究辦原則,從嚴偵辦,以維護民眾健康與消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