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走進臺中165所校園 法規教育從生活案例扎根提升學生自我保護力
為讓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協助學生建立基本法律觀念與自我保護能力,臺中市校園教育文教學會自9月7日起啟動「法規教育講座前進校園」公益服務,免費走進臺中市165所校園,邀請律師以生活化、案例化方式授課,讓學生理解法律並非遙遠的規範,而是與校園生活、網路使用、人際互動及人生選擇密切相關。
首場講座日前在北屯區逢甲國小舉行,透過貼近學生經驗的案例,引導學童認識日常生活中容易忽略的法律界線,進一步建立知法、守法及負責任的行動態度。主辦單位表示,法治教育不應只停留在課本與條文,更應讓學生知道面對具體問題時,如何判斷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並學會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臺中市校園教育文教學會於114年成立,理事長詹孟哲表示,學會成立宗旨涵蓋校園教育、法規教育、品格教育及生命教育等面向,期盼透過公私協力,協助提升臺中市多元教育品質。近年校園安全事件與學生偏差行為受到社會關注,第一線教育人員面對的壓力也日益增加,因此由副理事長林亮宇律師規劃法規教育公益服務,並與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合作推動。
這項服務原訂提供50所學校申請,開放後受到各級學校熱烈回響,最終共有21所高中職、29所國中及115所國小提出申請,服務校數增加至165所,顯示校園對生活法治教育的需求相當迫切。
為因應10歲至18歲不同年齡層學生的生活經驗,講座規劃多項實用主題,包括「你以為沒事,其實有事!學生最常忽略的法律陷阱」、「一不小心就違法?青少年生活法律全解析」、「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學生一定要知道的真相」、「別讓青春留下紀錄,你該知道的法律底線」,以及「從滑手機到人生選擇,法律其實就在你身邊」等,內容涵蓋校園相處、網路行為、言語與人際互動、責任界線及個人選擇等議題。
主辦單位表示,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可能因一時衝動、同儕影響或不了解法律後果而做出錯誤選擇,法規教育的重點不只是告訴學生「不能做什麼」,更要說明行為背後的原因、責任與可能造成的影響。透過律師以案例說明,讓學生在接觸真實生活情境時,逐步培養判斷力與守法意識。
「法規教育講座前進校園」公益服務預計持續辦理至116年1月19日,最後一場將於神岡區圳堵國小舉行。臺中市校園教育文教學會期盼,透過免費且持續性的法治教育服務,把實用知識帶進更多校園,讓學生從小學會尊重規範、保護自己,也理解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