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視察中火要求落實「增氣拆煤」 市府審慎評估燃氣機組操作許可
記者黃登洲\報導
臺中市長盧秀燕今(8)日視察臺中火力發電廠,聽取台電及經濟部相關簡報後表示,台電已向臺中市政府申請燃氣機組操作許可,市府將審慎檢視中央是否確實履行過去對中部地區作出的「增氣拆煤」承諾,在拆煤配套尚未明確前,不會輕率核發燃氣發電操作許可。
盧秀燕指出,約7、8年前,臺中及中部民眾長期關切空氣品質,地方政府、民意代表與民眾曾多次陳情、協商,最終與中央形成「增加燃氣機組、同步拆除燃煤機組」的共識。她強調,當初所謂「增氣拆煤」,不只是增加燃氣發電量,更包括增加1部燃氣機組就應拆除1部燃煤機組,增加1支煙囪也應同步拆除1支煙囪。
盧秀燕表示,臺中火力發電廠現有5根煙囪及10部燃煤機組,目前已有2部燃氣機組完成興建,並規劃設置新的燃氣機組煙囪。若只增加燃氣機組,卻未同步拆除燃煤機組,未來中火機組數量及煙囪數量都可能增加,雖然國家整體發電量可能提升,但中部地區民眾也可能承受更高的碳排放及空氣污染風險。
她指出,燃氣機組操作許可須由地方政府審核,但燃煤機組拆除涉及台電及經濟部權責,地方政府並無最終決定權。因此,市府目前最關切的問題,是台電是否能取得經濟部核發的燃煤機組拆除許可,以及中央是否能提出具體、明確且可執行的拆除時程。
針對台電提出「增加6部燃氣機組、配置6部備用機組」以及目前僅拆除4部燃煤機組的說法,盧秀燕表示,這與地方理解的「增1氣拆1煤」原則並不一致。她要求台電重新確認,當初經濟部與中部地區協商時所作出的承諾,是否已完整傳達到執行層級,為何原本的「增6氣拆6煤」,如今卻出現「增6氣僅拆4煤」的落差。
盧秀燕表示,市府不會預設拒絕燃氣發電,也支持在確保空氣品質的前提下推動能源轉型;但前提是中央必須落實承諾,完成燃煤機組拆除配套。如果中央能夠明確保證增氣與拆煤同步推進,市府也將依照權責審慎處理燃氣機組操作許可。
她強調,臺中市政府願意與中央共同提升國家供電能力,但能源建設不能只追求發電量增加,也必須兼顧中部地區民眾的健康與環境權益。只有做到增加燃氣、減少燃煤,才能真正落實當初地方與中央的協議,讓能源轉型與空氣品質改善同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