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國發展組織滲透台灣 新住民總會理事長周滿芝更審重判8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日就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違反《國家安全法》一案作出更一審宣判,認定其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中國大陸地區發展組織,逆轉改判有期徒刑8年。
法院指出,原為中國大陸人民的周滿芝,於2004年以陸配身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她本身即為受中國共產黨統戰部實質控制的「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成員。基於為中共發展組織的犯意,她自2016年起,陸續在台主導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及全國性的「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
判決詳述,周滿芝曾接受中共統戰組織的工作指示,試圖在台成立「中國愛國黨」,並親赴中國大陸尋求統戰部門官員的支持與資助,表達其「促進祖國統一」的立場。2018年,她更簽署「中華海峽兩岸民間愛國促統宣言」,明確表示相信中國共產黨對台灣的領導能力。
法院認定,周滿芝成立的協會不僅將「力促國家實現和平統一」確立為宗旨,更任命中共統戰組織幹部擔任其大陸地區工作委員會主席,顯然是為中共在台發展附隨組織。她利用這些協會名義,對在台的陸配、新住民及其二代進行滲透,並以文化交流為名義策劃具有統戰目的的活動,已實質威脅到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社會安定。
合議庭審酌,周滿芝的行為時間長達數年,有組織、有系統地配合中共進行意識形態統戰,意圖瓦解我國民眾心防,對國家安全造成實質危害,惡性非輕。考量其犯行與直接刺探軍事機密的間諜行為有所區別,並衡酌其無犯罪前科等情狀後,最終量處8年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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