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不是息事寧人,而是幫民眾找到一條不用撕破臉的路。
記者曾彥霖\臺中市報導
為提升民眾對調解制度及法律扶助資源之認識,臺中市潭子區公所於115年5月15日上午,在潭子火車站前廣場舉辦「調解業務擴大宣導週快閃行動劇活動」,透過貼近民眾生活的戲劇演出與現場互動宣導,向通勤族及往來民眾推廣「有糾紛,先調解」的觀念。
本次活動由潭子區調解委員會委員、志工及行政團隊共同參與,以「債務糾紛」為主題,模擬民眾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借貸爭議情境。劇情從朋友間借款、催討未果,到雙方情緒升高、關係瀕臨破裂,最後在調解委員協助下,透過理性溝通與協商,順利達成共識,呈現調解制度「省時、省力、省費用,又能保留彼此情誼」的實益與價值。
(相關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tsAdznKPzQ)
潭子區調解委員會表示,許多民眾遇到糾紛時,第一時間往往想到訴訟,但實際上,許多民事糾紛如車禍、債務、租賃、鄰里及家庭問題等,都可以透過調解方式協助雙方釐清爭點、降低衝突,甚至避免長時間訴訟造成的時間與金錢成本。
調解會也進一步說明,調解制度除了具有程序簡便、免費申請等優點外,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更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之效力,能有效保障雙方權益。
活動現場除快閃行動劇演出外,也同步進行調解、反詐騙與法律扶助業務宣導,透過發放宣導資料及面對面解說,讓民眾更加了解當自身權益受到影響時,可善用調解及法律扶助等資源,尋求適當協助。
潭子區長劉汶軒表示,希望透過此次創新、生活化的宣導方式,讓更多民眾了解:「不是每一場糾紛都一定要走進法院」,有時一句願意坐下來談的開始,就能替彼此找到更溫柔也更有效率的解決方式。
未來也將持續結合多元宣導形式,深化民眾法治觀念,推廣調解制度,發揮調解「化解紛爭、促進和諧」的重要功能。(臺中市潭子區公所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