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涉非法吸金逾23億遭起訴,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地檢署於1月26日宣布,已偵結臺中市西屯區永○房仲葉○豪所涉及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並依法提起公訴。葉姓被告涉嫌透過非法吸金、詐欺及背信等多重手法,犯罪規模高達新臺幣23億餘元,造成數十名被害人蒙受鉅額損失。
檢方指出,被告葉○豪自2019年起,便以投資、借款、履約保證代墊款及房地產合作等多種名目,向其親友及社會大眾招攬資金。他宣稱能提供與本金顯不相當的高額報酬,並以「每月支付4%利息,年息達48%,兩年即可回本」等極具誘惑力的話術,甚至承諾最高達每月6%(年息72%)的驚人利潤,吸引民眾投入資金。
為了擴大其犯罪規模,葉○豪更誘騙多名房仲員工擔任人頭,陸續成立並實質控制超過10家公司。他指使這些被害人以公司或個人名義,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並擔任連帶保證人,其中單一公司的申貸總額就超過1億元。此外,他還誘使被害人提供自身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或在未經同意下,擅自將被害人的房產設定抵押權甚至移轉登記。被告將透過這些手法取得的逾4億元銀行貸款,挪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最終以「後金補前金」的方式維持運作,直至資金鏈斷裂。此案共計41名被害人,個人損失金額從數萬元至數億元不等,許多人因此背負上難以承受的巨額債務。
本案由何建寬檢察官主導偵辦,在2025年9月接獲檢舉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犯行敗露的葉○豪一度潛逃出境,但檢方迅速註銷其護照並發布通緝,迫使其自泰國返台歸案,並隨即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檢方已在偵查中扣押其名下不動產及多筆保單,並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以利後續的犯罪所得追徵。
檢方認定,葉○豪的行為已觸犯銀行法、刑法中的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偽造有價證券等多項罪名。考量其犯罪金額極高,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秩序,並導致眾多被害人畢生積蓄化為烏有,生活陷入困境,惡性重大,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地檢署也再次呼籲民眾,對於標榜「保證獲利」或報酬率顯不合理的投資方案應保持高度警覺,切勿輕信不實話術,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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