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偵破詐欺集團勾結台中商銀主管洗錢案
記者黃登洲\臺中市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下稱本局)航業調查處,於114年12月間接獲情資通報,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裕峯及楊凱婷指揮,動員本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及高雄調查站、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苗栗縣調查站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等單位組成專案組,於115年3月間偵破以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洪○為首之詐欺及洗錢集團,勾結台中商銀潭子分行、北屯分行、中正分行及頭份分行之高層主管,以虛設公司行號方式從事洗錢,總計不法洗錢金額逾新臺幣(下同)36億4,000萬元。聲請查扣洪○等人不法所得(含不動產、銀行帳戶現金、股票及名車),總計2億6,910萬4,9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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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專案同仁前往台中銀行潭子分行執行搜索 |
洪○為首之詐欺及洗錢集團,為隱匿、掩飾詐欺不法犯罪所得,勾結台中商銀潭子分行、北屯分行、中正分行及頭份分行經理人員,幫助該集團以在行外且不留存開戶影像照片之方式,於上開分行以佳○企業社、潮○企業社、佳○企業社、百○企業社、飛○企業社、洛○企業社、楙○企業社、樂○企業社、運○企業社、泛○企業社、茗○企業社及強○實業社等12家虛設行號名義開設金融帳戶,並藉由調高鉅額轉帳額度及包庇延遲向主管機關申報異常交易等方式,將該集團詐騙及線上博弈之不法所得迅速移轉至上開虛設行號帳戶,並立即以網銀密集轉出,以掩飾大額犯罪所得來源並隱匿其去向。
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洪○等人勾結台中商銀多家分行高層主管從事洗錢等犯罪行為,嚴重擾亂國內金融秩序,衝擊國人對於金融機構嚴格把關之信心。調查局將持續促請相關金融機構,採取確認客戶身分及交易審核等措施並確實落實申報可疑交易,共同阻抑不法犯罪集團利用虛設行號之方式戕害國家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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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查扣詐欺集團洪○等人不法所得名車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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