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中地方法院發生律師遭公然施暴一事,司法院再次嚴正譴責暴力,並將訂定安全指引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昨(17)日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庭外走廊,發生當事人對律師公會理事長公然施暴之衝突事件,司法院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特此聲明如下:
一、 暴力零容忍,捍衛司法尊嚴與人身安全
法院為維護法治、保障人民訴訟權益之莊嚴場域,任何人皆應保持理性、遵守秩序。律師於司法體系中扮演維護人權與實現正義之關鍵角色,民眾在法院內公然對身著法袍之律師施暴,不僅嚴重侵害個人身體法益,更是對司法公權力及法治社會之公然挑釁。本院對此等脫序之暴力行為,抱持「絕對零容忍」之立場。
二、 落實事前風險評估,強化動線隔離與維安
為防杜類似衝突再次發生,本院將即刻促請各級法院,未來應依據案件性質、當事人身心情況及相關情資,審慎評估潛在之衝突風險。若判斷有安全疑慮,法院應預作妥適規劃,於開庭前後對雙方當事人及關係人採取必要之「動線隔離措施」,並適時增派法警強化維安警戒,將衝突風險降至最低。
三、 制定明確安全指引,提供安心訴訟環境
針對法院內部之維安處置與暴力事件之應變,司法院刻正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就安全措施與執法標準訂定明確之「法院安全指引」,期能提供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與法治人員,一個安全無虞的環境。
四、 呼籲各界共同維護法治,理性化解對立
本院再次呼籲,司法程序的順利運作,有賴各方共同維護。除了當事人應保持冷靜,切勿以暴力或非法手段表達訴求外;本院亦期盼法界先進在執行職務、為當事人爭取權益之際,能持續秉持高度的法治專業與同理心,以適切的溝通方式協助控管衝突風險。本院將持續精進法院維安作為,與社會各界共同捍衛法治社會之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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