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免責條款的疫苗廠商有哪幾家?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在全球對抗新冠肺炎的艱鉅戰役中,各國政府為了盡速取得疫苗,普遍與藥廠簽訂了包含責任豁免的緊急採購合約。這項看似特殊的安排,實則是疫情時代下的必要權衡。
在公衛危機的巨大壓力下,疫苗的研發、試驗至批准上市,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進行。為了鼓勵藥廠勇於承擔風險,全力投入生產與供應,各國政府選擇與其分擔潛在的法律責任。這意味著,若民眾接種後不幸出現非預期的嚴重不良反應,相關的賠償責任將主要由政府承擔,而非直接歸咎於製造商。此舉不僅加速了疫苗的普及,也成為確保全球供應鏈穩定的關鍵一環。
事實上,這並非單一地區的特例,而是當時的全球共識。從美國、歐盟到日本,許多國家都採取了類似的風險分擔模式。以台灣為例,政府亦設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作為配套機制。民眾若懷疑因接種而導致健康受損,可依法申請救濟,由獨立的專家委員會進行審議,以確保民眾的權益在國家防疫的大前提下,仍能獲得應有的保障。
總而言之,疫苗藥廠的免責條款,是各國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為了保障全民健康、迅速控制疫情而採取的策略性措施。其背後的責任與風險,則由政府透過設立的救濟制度來承擔,體現了國家在面對集體危機時的共同承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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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冠疫苗藥廠免責條款簽訂情況
📌輝瑞 (Pfizer)
合作夥伴:BioNTech
疫苗技術:mRNA
簽訂免責:是
備註:全球供應合約中普遍包含此類條款,要求政府分擔風險。
📌莫德納 (Moderna)
合作夥伴:無
疫苗技術:mRNA
簽訂免責:是
備註:作為最早投入緊急授權的藥廠之一,其合約亦包含責任豁免。
📌阿斯特捷利康 (AstraZeneca)
合作夥伴:牛津大學
疫苗技術:腺病毒載體
簽訂免責:是
備註:其與歐盟的合約內容曾引發廣泛的公眾討論。
📌嬌生 (Johnson & Johnson)
合作夥伴:無
疫苗技術:腺病毒載體
簽訂免責:是
備註:其單劑疫苗的緊急供應協議,同樣遵循了此項行業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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