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杰\臺中報導
由於焚化爐飛灰掩埋處理遭地方抗爭,使得原本採用掩埋方式處理的合法掩埋場受到限制、無法入場。台中市環保局編列經費將三座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穩定化物委由合法處理業者外運,107年編列1.74億飛灰清運處理費用除包括原每年編列的6,289萬元委託廠商處理部分飛灰穩定化物外,另增加1億1,111萬元的處理費用,以增加飛灰穩定化物的處理量,若總預算案遲未通過,將連帶影響台中市各焚化爐的正常運作,民眾清運垃圾大受影響。
環保局表示,焚化爐焚化垃圾後會產生底渣及飛灰兩種最終產物,滿了之後都必須清出焚化爐,並尋找合格業者掩埋或去化,否則燃燒後的飛灰累積爐內,無法處理廢棄,爐子就不能運作。
目前台中三座焚化廠每年產生約4萬2,000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以往每年編列約6,289萬元的清運處理預算,只夠將約1萬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運至外縣市合法使用的掩埋場進行最終處置,107年度增編1.1億元,預計增加處理1萬8,000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
但隨著時代變遷,民眾對於垃圾處理的方式觀點不同,以往可以接受掩埋方式處理最終的飛灰,但面對越來越多的地方抗爭,在民代的強力要求下,使得台中市目前仍有的合法掩埋場,空有場地卻進不去的困境。
而原后里目前僅能處理當地所產生的飛灰,沒有其他餘裕量,必須另尋出路。再加上台中人口急速增加,垃圾量也大增,必須未雨綢繆,否則垃圾危機一觸即發,影響民眾權益。
對此,市府針對今年新增列約1.1億的飛灰穩定化物處理費,計畫發包給合格民間機構妥善處置,藉此降低停爐風險,也能減輕台中掩埋場的土地負擔成本,維護市民權益。
環保局憂心,若預算遲未通過,新增列的經費依法不能動支,今年5月焚化爐恐怕就會面臨停爐風暴,無法處理家戶垃圾,將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品質。盼議會為全體市民的衛生健康著想,盡速召開臨時會審議總預算案,讓飛灰獲得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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