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函亂譚(二)
《我見 我聞 我思》李邁 專欄
獻醜發表之後,遂引起在這方面有興趣讀者們的關注眼神,輒提出了若干殊值探討的深入話題,以及如何分辨界定黑函屬性的相關指教,茲為釐清概念避免混淆,爰再不揣淺陋「胡吹亂蓋」瞎扯做答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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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讀友的相關提問計可歸納為:
(一)黑函與「檢舉信」有何不同?
(二) 黑函與「首長信箱」有何不同?
(三)黑函與「意見調查」有何不同?
(四)黑函與「風聞言事」有何不同?
謹就上述問題一一做答臚陳如下:
(一)夫所謂「檢舉信」也者,簡單的說就是檢舉人根據渠所獲悉知曉的證據予以揭發,將涉嫌犯罪者作科犯行的情況資訊,提供司法檢警調單位依法偵查處罰的參辦信函。
這是一種「檢民合作」「調民合作」「警民合作」共同協力打擊犯罪的典型具體表現,也是民眾主動協助政府摘奸發伏,值得鼓勵肯定的善行義舉。在檢舉的實務當中,檢舉人也會以匿名方式為之,這是其與黑函唯一的相同之處,但是「檢舉信」與黑函之間二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的目的是基於公義,而後者則係出自個人私心,再者黑函的匿名書寫人,為了逞其惡意,往往也會假檢舉名義行誣告濫控,陷人於罪之實,這是必須要明鏡高懸明察秋毫慎審防範的。
(二)行政機關首長為了達到有效監督傾聽民意等管理上的目的,往往都會在機關內部設置「首長信箱」或專屬網路,這已是行之有年廣泛沿用的一種內控制度,藉此制度之推展,可以獲得一些值得作為施政參考的善意批評與具體建議,也可在獲得「應興應革」「民隱民瘼」的民情反映,更可以從中獲得可供整飭政風的保防調查線索。
在實務中「首長信箱」的確是正常可行的內部建言管道,可以有效增進縮短長官與同僚部屬之間的距離,減少彼此間的隔閡疏離,但是值得警惕的是,機關首長們對信箱投書所言內容必須善辨真偽存菁去蕪,千萬莫要將「首長信箱」淪為黑函病毒心懷不軌的傳謠工具了。
(三)「意見調查」在現代社會經濟的自由市場當中,亦可稱之為「品質調查」和「售後調查」,一般而言係指販售商品提供服務的廠商公司老闆們,為了想要蒐集瞭解顧客買主的反映,以作為未來營運的改良改進上之參考,而遂行的一種「以客為尊」的商業行銷行為。
在售後「意見調查」的實務當中,透過完整周延的「意見調查」,確實可以達到「請將缺點告訴我們」「請將優點告訴別人」的間接宣傳效果;所以「意見調查」也可以稱之為「產品滿意度調查」,這純屬是一種賣家於買家之間的良性善意互動。
在「意見調查」的書面資料上,當然難免會出現一些顧客不滿嫌棄的指責與抱怨,但這應該皆是「顧客至上」「顧客永遠是對的」買方的基本浪費權利,所以「意見調查」是絕對不宜與純屬子虛惡意攻訐的黑函相提並論混為一談。
(四)「風聞言事」是古代專制皇帝為了統御天下、掌握朝局、廣開
言路、整肅官箴,而施行的一種「密奏」糾舉制度。這是一種十分耐人尋味的奇特機制,根據史料紀述,凡受皇思有密摺參劾之權的御史官吏,對其所參奏之事,不必親眼目睹有所對據,只要將親耳所聽、所聞,具名密摺彈章條呈即可,舉凡生活糜奢開銷無度,顯然與日常俸給顯不相當等財產來源不明等情況,無論是否受賄、無論有否貪贓,皆可以「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為由具以參劾,換言之「風閒言事」,根本就是「捕風捉影」「道聽途談」,不必負舉證責任的奏章。
「風聞言事」的「密奏」制度的實際成效是得失參半利弊互見的,對英明睿智的皇帝而言,不但可以明辨真偽,不為所欺所騙,反而可以藉此懲治不法,震懾百官不敢擅亂非為,致使吏治清明國泰民安。 但是如果碰到了昏饋無能的昏君,那「風聞言事」則就等同是一種十分可怕政治災難的罪惡淵藪,不肖的官僚們假「風聞言事」作為鬥爭的工具,結黨牟私,紊亂朝局打擊異己,殘害忠良,最後搞得只好禍國殃民、生靈塗炭、民不聊生了。
「風聞言事」與黑函二者之間有何區別?除了目的動機、執行方式以及時代背景等差異外,根據以上的論述,似乎可以作出以下的結論:
好的「風聞言事」是「檢舉函」是「首長信箱」也是「意見調查」。壞的「風聞言事」則與黑函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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