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莉敏市議員:「市府顢頇,非民之福!」 1/12/2018 01:00:00 下午 鄭杰\臺中報導 國民黨籍市議員顏莉敏表示,臨時會按法規為新會期,皆須召開程序委員會來確認「討論議案」及「開會日期」。 顏莉敏說:即使是未審完的舊議案,日期也是該討論的新興議程,沒有開程序委員會,何來議程開正式大會? 顏莉敏強調,台中市政府顢頇無能,溝通能力低落,執政黨協商屢次破壞誠信,問題是在執政一方,而在野一方盡好監督的角色,尤其是議會不能被綁架,不能沒格調。她說:為民把關是民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