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市長與謝校長的地下「停車」情
《我見 我聞 我思》李邁 專欄
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資源,土地也是不會「再生」的天賜瑰寶。
芸芸眾生對土地的仰賴依存愈來愈多,相對土地則會愈來愈少,是故在都市建設與城鄉開發上,如何才能不低度不浪費寶貴土地資源的利用,進而達到高度珍惜的「寸土寸金」,對人煙薈萃、人口眾多的都會聚落而言,尤為不可須臾或離或忘的莊嚴肅穆。
古今中外,聰慧靈敏的人類,為了求生存求發展,為了克服土地狹小不夠支配,幅員侷促不敷使用的現實窘困,挖空心思、想方變轍,「發明」了許多「窮則變、變則通」的好方法正點子,計可歸納為下列諸端:
(一)「無中生有」─
天然的土地不能「再生」,但並非表示不能「複製」,所以運用人工「製造」的辦法加以「創造」,就等同是一種「人定勝天」的無中生有,偉大的人類在這方面的發明創作是斐然成章的,具體的績效實踐,可溯從古代的「愚公移山」、「圍湖造田」,直到現在的「填海造陸」、「抽砂建島」等,在在展現了驚人卓越的非凡成就。
(二)「空中閣樓」─
「樓」是人類建築「向上發展」的智慧結晶,所謂「樓面」其實也就是一層又一層向上延伸的「地面」,地面層的建築基地面積,其本身當然不會自己增加,但加蓋了樓層之後,樓地板的總面積必然因而增加,也等於增加了建築基地的使用面積了。
人類「平地起高樓」的具體實踐,可溯從古代的「瓊樓玉宇」、「榭臺鋒塔」,直到現代的「摩天大廈」、「高空花園」。
(三)「疊床架屋」─
「架」原本僅供向上攀爬之用,後來才逐漸演變成一重重、一疊疊擺放擱置物件的盛器。「架」與「樓」的作用目的相似,都是為了增加使用空間,減少佔地面積的「向上發展」,但二者在實質的形式與建構卻不盡相同。
古代的「架」僅是單純的「搭架子」,最多也不過就是「高架雲梯」,但「架」在現代都市的交通道路建設上,實有著令人刮目相看的嘆為觀止,諸如:「高架鐵路」、「高架道路」、「多層高架高速公路」、「立體平交道」、「高架人行天橋」等等不一而足。
(四)「挖洞刨坑」─
人類為了善加利用有限的建築基地,除了「向上發展」蓋樓搭架外,同時「發明」了向下發展的「掘地求生」,最早期的向下掘地,也僅是挖個洞刨個坑,做一個可供藏身儲物的地窖、密室或坑道,後來隨著科技昌明的日新月異,各種重型作業機具,開挖「怪手」陸續問世,各類先進的「潛遁施工」方法相繼發明,於是乎,「地下道」、「地下鐵」、「地下商場」及「地下停車空間」等等地下化土木工程也就應運而生了。
(五)「卡式複合」─
根據《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的分類原則,「上」與「下」這兩個字是「指事字」,「卡」這個字是不上不下卡在中間的「會意字」,但是,「卡」乍看其形,好似一個「象形字」,「卡」既「向上發展」又「向下延伸」,是不是像一棟上有樓、下有室的獨棟建築物呢?
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聰明的人類將原本單獨所有的土地及建物,「演化」成為「互有」、「共有」、「專有」並存的複合式權利型態,更「發明」了「區分所有權」所建構的「集合住宅」與「區分所有建物」,讓眾多人也可在一定範圍內,共享共用有限的土地權利。
如此「複合式」的偉大「發明」,是不是出自「卡」字的聯想靈感呢?
(六)「強取巧奪」─
(此等做為固可逞其增加土地面積的目的,但皆屬壞方法歪點子,不足為訓不擬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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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在尚未改制成為大學前稍早前身是《省立臺中商業專科學校》,在商專學制的那個時代年頭,校園地域還勉強尚敷使用,但嗣後隨著一路改制由《國立臺中技術學院》到如今的科技大學之後,原本狹小侷促的幅員,則形捉襟見肘了,首當其衝就面臨到了校內教職員生汽、機車停放空間需求日殷的窘迫困境,但是若想在現有的校園地面上,蓋一座能滿足大家的停車場,那幾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如果要想徹底能解決車輛停放問題,就必須改慮在現有的校園工地上向下發展,也就是在不影響地面層原本從來教學用途情況下,地盡其利向下挖掘,比照《中正公園》或《民俗公園》園場共構的營造模式,興建一個地下停車場。
臺中科大的謝校長於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將渠有意化活校園善盡社會責任,在校內的運動場上興建地下停車場的構想,親自撰寫了一封私人信函給臺中市長林佳龍,表述了上揭的企圖,林市長獲悉此情後,欣表同意立即交辦,於是臺中市府與臺中科大開始籌措擘劃,雙方擬假臺中科大三民校區的校園內,斥資興蓋一座最現代化智慧型多功能的地下停車場,藉以有效緩解改善該校暨毗鄰商園停車空間長期嚴重不足的困境與瓶頸。
有關上述情是,本刊曾獨家在《新華報導》第三四五期於本專欄上,以「林市長與謝校長的地下情」為題撰文報導,觀眾讀友若友須要再閱全文,不妨上網搜尋自行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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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上揭林市長與謝校長的「地下」停車「情」,一經揭露立馬引起了高度關切熱烈迴,本刊亦曾允諾針對該「情」之未來發展,將持續深入追縱報導,以饗讀者。
以下是本刊「原汁原味」的忠實報導。
(一)台中市府部分─
1、市府團隊與台中科大於一○七年一月十五日召開專業合作第一次會議,會中決議:「台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之運動場規劃興建地下停車場,考量將太平國小操場一併納入興建地下停車場,且採一進一出之方式,請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研商可行方案。
2、市府團隊與台中科大復於一○七年四月三日假台中市府市政大樓文心樓801會議室,由黃秘書長景茂召集專案合作第二次會議,會中決議:「本府交通局已規劃興建地下停車場總預算新台幣3億4,237萬元(一次匡列、分年編列)。本案工程預計規劃地下二層停車場,可提供300席汽車停車位及100席機車位,供民眾使用。
俟本案爭取109年度預算編列後,再由臺中科大與本府討論規劃細節,預計109年辦理規劃設計、110年初開工、111年底前完工落成使用。」。
(二)臺中科大部分─
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十四時三十分,由該校謝校長俊宏所主持之一○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針就「本校與台中市府合作開發興建地下停車場」乙案提請討論並達成決議:「採取開發方案一由臺中市政府出資興建及管理維護,並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明德高中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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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文檢揭附圖資料供請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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