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照登》交通部長林佳龍及經濟部長沈榮 發行夜市消費卷涉嫌買票?
《來稿照登文責自負,不代表新華觀點》
被告交通部長林佳龍及經濟部長沈榮津發行夜市消費卷明知其提撥公款億元補助夜市特定人士,並非全國夜市商通用;於選舉不利之情境所提政策即賄選有據,有司法院公告賄選判罪確定可證確涉賄選有據。
提告人2020總統連署參選人曾坤炳在法務部司革會法官評鑑長莊榮兆陪同下,於9月26日上午11點前往台中地檢署按鈴提告。
2020總統連署參選人曾坤炳表示:被告林佳龍及經濟部長沈榮明知蔡總統就私菸係走私「曲解為超買」,特指總統干涉偵查,走私就是走私,始令蔡總統次日認錯道歉,即證:其明知蔡總統消滅司法恐龍跳票,因總統應無戲言,不滅司法恐龍以致30年來累積百萬司法冤民變成洪水後,成為韓流推倒治國無能蔡政府,影響其選情,故以夜市消費卷行特定買票之事實,即為政策買票涉及賄選,為此告訴告發事由提告之。
法務部司革會法官評鑑長莊榮兆要求檢察官,請准五日內保全證據如下:
1、 請保全被告動支公款補助特別夜市商,簽批及動支公款。
2、 請保全特定夜市商收受補助款名冊及憑證相關文件。
莊榮兆並表示:被告動支公款——告訴人等納稅之公款,用於賄選即證告訴告發人即屬直接被害人,為此告發告訴如上;參北檢95保全109及台中地院99聲5025與85聲833民刑保全證據之法理,均有高本院96抗450繼89抗599符合應准保全之釋明。
2020總統連署參選人曾坤炳希望這是一場符合公平正義的選舉,台灣不能再容忍為政者目無法紀,再這樣下去台灣會完蛋;也期盼司法能拿出魄力不畏強權,以端正社會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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