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明的未說明 審 計報告不嚴謹 楊議員要將107年審計報告退回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今(26日)臺中市議會進行107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會議,市議員楊正中針對審計處所提出之107年度審計報告書提出四點疑義,並表示因臺中市審計處之審計報告有所疏漏,該說明未說明,顯示審計報告並不嚴謹,故要求退回。
楊正中議員指出,臺中市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一年以上自償債務餘額,截至107年底止,增加158億8155萬4346元。但臺中市政府與審計處所提之數字有出入且差距甚大。在同一本審計報告書中,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提出兩個不同之金額,分別為409億2813萬3千元以及250億4665萬8654元。又,同一基金在台中市政府總決算報告卻寫250億4665萬8654元。而審計處未修正亦無說明,究竟何者為真?
第二,106至107年梧棲、龍井及潭子區公所,皆有未編預算並挪用預算及用途不符支出之情形。對此,楊正中議員表示,這些挪用公務預算去吃喝玩樂的經費都是出於人民的納稅錢,但審計處竟縱容不予剔除,甚至用減列的方式,還另外要市府編列預算來還。
而在臺中市被占用及閒置房地清理情形中,楊正中議員也發現,截至107年12月31日止,臺中市被佔用土地面積在審計報告中竟被誤植為43,351.20平方公尺,實際上應為433,351.20平方公尺。
楊正中議員說,臺中市截至107年度止,債務餘額一年以上自償債務60億。是以,臺中市政府於107年12月14日以「自償性經費」為名義,向台銀台中分行借60億。楊議員質疑,公務預算何來自償性經費?又該如何自償?此是否有編列預算?有無違反預算法及公債法?最後,楊議員也問盧秀燕市長市府是否至今皆未確實做好盤點,為何去年12月仍再由前市府逕行向台銀借款,以至於前市府所埋的單,今日還在幫忙收爛尾。
針對楊正中議員所提出之疑義,臺中審計處洪嘉憶處長答覆,第一點審計報告中有兩個不同之數字,係因基金之間有互相借調款,只是按照公共債務法將公債列入,但兩個數字都正確。針對洪處長的說法,楊正中議員不予認同。是以,根據會計原則同一項目必須以同一數字為準。倘若數字不符,則應提出說明。但在審計報告中,臺中市審計處未多加說明。
對此,楊正中議員表示,審計處身為機關防弊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此次審計報告書裡面卻有所疏漏,該說明的未說明,顯示審計報告不嚴謹,楊議員當場也表示要將107年審計報告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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