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福告黃仁「當選無效之訴」 一審被法官判駁回
鄭杰◎臺中報導
臺中市原住民市議員選區「恩怨情仇」特別糾結,候選人在中央選委會公告當選日的同時,落選人告當選人的官司訴訟,也亦步亦趨、如影隨行般進到法院對薄公堂,請法官給個「公道」。
原住民市議員的官司纏訟,已然是台中政壇特有的「選舉文化」。前中市原住民溫建華夫婦與黃仁之間的市議員官司打的眾所皆知。
縣市合併後的直轄市議會議員選舉,洪金福告黃仁違反選罷法,致使黃仁被判決有罪因而失去議員資格,他的議員職務告訴人也就是落選頭的洪金福遞補。原住民市議員在法庭過招的演繹過程,府會人士無不歷歷在目。
也因為原住民市議員的官司頻頻過招,的確辛苦了臺中市選舉委員會員工,因為有人失去議員資格在法定期間內是要舉辦補選的業務,勞師動眾、浪費人力與財力之舉,莫此為勝。
去年市議員選舉,原住民平地選區,尋求蟬聯的現任市議員洪金福,不幸敗在「宿敵」黃仁手下,他心不甘、情不願地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黃仁市議員「當選無效之訴」,此舉引起府會人士高度關注,因為官司的「發展」會影響到雙方當事人的權益至深且鉅。
市議員當選無效之訴訟,日前案經地方法院法官審理終結後做出判決,即「原告之訴駁回」,換言之,第一審原告洪金福已然因實證不足敗訴,至於他是否會在法定期間提出上訴,則有待觀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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