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捷運公司人員「重考」 所為何來?查弊?安插新人?
鄭杰◎臺中報導
昨日,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有員工「針對議員所提107年錄取人員重考一事提出3點說明」期盼本刊報導,言下之意,是要讓在議事廳的議員諸公「瞭解」任用的實情,正式告知議員諸公「審慎其事」,切勿造成將近200位員工的驚悸不安。
針對李中等市議員提案要中捷公司就107年度員工「重考」的質詢,市府隨後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多位市議員關心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去年進用人員時,不僅改變原有取才方式,僅採面試方式,後來增加筆試時,試題與答案卻不公開,議員認為此模式有黑箱疑慮,要求重新舉辦考試,以驗證錄取人員的本職學能專業度。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尊重市議會決議,市府會依法行政辦理。」
新聞稿很明確得指出市府的決定,試想,既然市長都「尊重市議會決議」,那臺中捷運公司新任董事長林志盈當然要服從市長的指令,就107年度錄取的員工重新考試「篩選」。而向本刊要求報導「說明稿」的107年度員工,恐怕也不得不就「職位保障」一役力拚到底了。畢竟,臺中捷運公司的待遇是優渥的,既是優渥、靠關係即能輕易甄選過關錄取,這對於新朝有意爭逐員工職位者,當然是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甚至想方設法透過關係「卡位」,能卡到位子至少這4年內工作有保障、生活無慮。
昨天晚上,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有員工「針對議員所提107年錄取人員重考一事提出3點說明」內容如下:
1、107年人員進用均比照同業進行公開延攬、招考人才。
2、對107年已錄取人員進行考試重新確認錄取與否,恐有違反勞基法第11條之虞。
3、公司對於錄取人員設有考核汰除機制,通過考核者才能成為正式員工,未通過者則依法資遣。
不過有市議員對於上述「3點說明」卻有不同看法。議員表示,這3項說明很清楚的道出107年度人員是比照「同業」公開延攬、招考的,但是「同業」所指為何?標準何在?
再者,說明稿寫出重新確認錄取與否「恐有違反勞基法第11條之虞」,難不成中捷員工要為議會議員諸公上一堂「勞基法」課程?
最後,議員強調指稱:「錄取人員設有考核汰除機制,通過考核者才能成為正式員工,未通過者則依法資遣。」既然是「人員進用均比照同業進行公開延攬、招考人才。」即表示應考者事先的資格審查肯定符合規定、考試及格達到錄用標準,既然達到錄用標準,那為何還要「通過考核」?迄今有員工因未「通過考核」被資遣的嗎?
107年錄取人員的政治背景正是前朝林佳龍市長時代。也或許基於中捷未來營運的「順暢」,需要員工齊心協力、謹守崗位、發揮效率,在沒有綠營人員「暗中搗蛋」或情資外洩甚至拖累績效下,因此有必要全面「換血」?釐清政治背景?
盧團隊上台,臺中捷運公司也開始「延攬」有「關係」者擔任高薪職員。例如,胡市長時期擔任交通局長的林良泰即任用對媒體人相當不友善、霸氣十分的吳邦珍擔綱要職。吳某在林良泰時代猶如「局長」分身、「掌權管家」、「權傾一時」,要見局長比登天還難,因為必須經過吳某把關篩選;讓與之接觸過的媒體人印象非常不佳。
如今吳邦珍再次回鍋市府的消息傳開後,猶如一顆巨石投入平靜的水潭,引起臺中媒體業者一陣譁然!這種譁然聲調此起彼落,也正足以說明吳邦珍到臺中捷運公司任職,只有「負評」、沒有「言讚」!
想要享用鮮美的鰒魚時,也要有個優雅的吃相,才不會受人詬病,要以前朝經驗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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