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何文海議員的臉書聲明,時代力量台中南屯區市議員參選人吳佩芸有兩點回應: 8/15/2018 08:17:00 下午 《園地公開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本社立場;讀者可在留言欄張貼意見》 第一、何文海議員接受聯合報記者訪問時竟表示,「是因為有選民反映泳裝照僅露出一顆頭,才說露出多一點身形。」針對這一點,佩芸深感遺憾,也認為何議員再次失言。若何議員在公眾場合的言語騷擾,造成他人的不舒服,卻把原因卸責給民眾,這難道是政治人物該有態度? 第二、何文海議員的行徑其實已明顯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除了何議員當天的言語動作讓人覺得極度不舒服外,事後卸責的態度,更是可稱為「二次傷害」。佩芸認為,何議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知所進退,佩芸也不排除到地檢署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