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是市府二級機關?黃馨慧呼籲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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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BRT仲裁出爐,中市府需給付機電廠商1.8億多元,至今未清償債務,還衍生年利率5%利息。台中市議員黃馨慧表示,BRT機電仲裁等同於法院三審判決定讞,不會因為機電廠商不提出支付意見,或市府不揭露應付債務,這筆債務包含1.8億及利息就會自動消失。按理說,審計處應為公正專業監督機關,其實不必處處配合市府,自動矮化成市府二級單位。
黃馨慧指出,林佳龍上任第一天就視察BRT臨時行控中心,以「一場騙局」為由,由交通局組成「BRT體檢及改善專案小組」,上任半年,市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104年7月8日BRT正式改名「優化公車專用道」至今。其間,被監察院糾正市府惡意作廢BRT及機電廠商申請仲裁,結果要求市府給付廠商1.8億多元及自106年1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
黃馨慧說,台中審計處106年地方總預算決算報告中也明確指出,要求應付債務1.8億元,建議市府盡速籌措財源支付,避免衍生利息。交通局卻對審計結果「置若罔聞」,堅稱「絕不追加預算」,日後廠商要求給付年利率5%利息,是林佳龍私人掏腰包,還是由全體納稅人付?
黃馨慧認為,林佳龍都說預算「花在刀口上」,但從台中市政府作廢並清算BRT公司來看,因為市府團隊不作為,讓市庫損失,可以讓學童吃10年免費營養午餐,果然刀口朝向民眾都砍到鈍了,市府浪費的錢、恐怕比花在刀口的多太多,難怪連年要辦追加預算、造成市府財政債臺高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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