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住商節電行動計畫申請案件203件 市府加強宣傳吸引更多申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經濟部為促進節電,訂定「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補助各縣市政府為期三年辦理節電補助工作,台中市三年受補助經費總計約7.67億元。市府經發局表示,台中目前申請案件為203件,已核定案件為53件,市府並已建置申請平台方便民眾申請,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宣傳,讓更多潛在對象瞭解補助措施,吸引更多民眾申請。
台中市議會今(30)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陳世凱於會中關心台中住商節電補助計畫執行狀況,並請市府加強宣傳,鼓勵更多住商申請補助。
經發局表示,經濟部為提升地方能源治理能力,並促進節電,特訂定「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補助各縣市政府為期三年辦理節電基礎工作、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因地制宜等各項措施經費,台中市三年受補助經費總計約7.67億元,107年第1期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經費約2.48億元。
市府已著手規劃並辦理相關措施,為利申請,已建置「台中市住商節電補助申請平台」,受理線上申請,也讓申請者可隨時掌握申請進度;另為適時解決補助相關疑問,市府還特別設置免付費0800-585058專線,供申請者諮詢。
經發局指出,目前申請案件為203件,已核定案件為53件。為提升民眾申請意願,將持續積極推動各項宣導活動,例如搭配商圈節電競賽活動推廣、公車亭燈箱廣告、粉絲團抽獎及有線電視等進行宣傳,增加節電補助曝光率。
另針對房仲業、顧問業、診所藥局、五金行、醫師公會、商辦大樓、汽車修護服務中心、職業工會、大型商業及服務業、旅宿業、加油站、各里里辦公室、醫療機構、連鎖大型賣場、發展協會、公私立學校、商店街管理委員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市府各機關學校等,也發文通知,鼓勵申請補助、汰換老舊設備。
經發局並將適時建請經濟部調整計畫補助標準、擴大補助對象及簡化行政作業,以提昇民眾申請意願,鼓勵民間與政府共同為節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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