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國土計畫限制,大安產業轉型露曙光」 楊啓邦議員成功爭取市府召開產業園區說明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為解決臺中市大安區因國土計畫法劃設導致土地發展受限、地方產業長期沒落及青年人口外流等問題,市議員楊啓邦積極於議會提案,要求市府經發局針對大安區制定明確產業發展方針,並配合在地農業的產、製、儲、銷等農業相關設施所需用地,訂定具體規劃與期程。在其持續爭取下,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今(30)日下午在大安區市民活動中心召開「依地方需求建議台61線以西地區規劃輕工業或遊憩使用」座談會,邀請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立法委員蔡其昌、何欣純、市議員施志昌、李文傑及在地里長、鄉親共同與會,彙集地方意見,推動區域均衡發展。
楊啓邦議員表示,大安是他的故鄉,長期受東北季風與海水倒灌影響,部分農地已無法耕作,加上國土計畫法將許多土地劃為「特定農業區」,依據「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6點,原則上不同意變更使用;同時「土地徵收條例」第83條之1也明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不得徵收。這些法令限制導致產業無法進駐、土地難以多元使用,年輕人看不見未來,被迫離鄉謀生。他強調:「不能讓鄉親眼睜睜看著土地卻無法使用,我們要爭取的是地方的未來。」
今日座談會由經發局長張峯源主持,市府都發局、農業局、觀旅局、地政局及大安區公所等單位皆派員出席。會中經發局簡報指出,依據113年大安區12位里長聯合陳情,市府已初步勘選台61線以西、北至農村再生地區、南至高美濕地保護區、面積約221公頃的範圍作為評估基礎。該區域屬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私有地佔96%(約212公頃),現行國土計畫指導為「樂農休憩策略區」,尚未指認未來發展地區。後續將依地方開發意願與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進一步劃設優先發展區塊。
簡報也說明,園區除了可引進金屬製造、機械設備、自行車、航太及離岸風電產業外,由於大安區為臺中市主要農產區之一,亦可規劃農產品冷鏈物流及食品加工產業,促進農業升級與永續經營。楊啓邦議員特別舉出成功案例,包括屏東縣農業科技園區及桃園市農業物流加工園區,要求市府參考其開發模式,積極辦理可行性評估、環評及土地變更程序。
針對後續執行方式,經發局提出將以「願意參與開發」及「簽具土地同意書」之土地作為初步規劃範圍,並建議透過鄰里系統及區公所協助收取同意書,以加速整合地方開發意願。會中也展示「第六公墓及周邊土地」約16公頃的示意範圍,其中私有地約12.58公頃(占79%),可作為優先評估標的之一。
楊啓邦議員強調,本案已歷經多次跨局處協調,包括經發局於114年5月函送區位勘定計畫予都發局納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於115年4月1日機關協調會中再次表達支持。他呼籲市府加速後續可行性評估作業,並要求相關單位定期向地方說明進度,「讓鄉親看得到進度,讓年輕人願意返鄉,讓大安不再是邊緣鄉鎮」。
本次座談會出席踴躍,龜壳里、中庄里、南庄里、南埔里等多位里長及地方代表皆到場表達支持,會中氣氛熱絡,地方對於產業園區的推動抱持高度期待。市府經發局將彙整本次座談會意見,納入後續「大安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國土功能分區調整作業,持續推動大安區產業與觀光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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