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新法規228已正式施行 中市警察局加強稽查籲勿觸法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林昊佑關心汽車隔熱紙新規定議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115年2月28日起,交通部修法實施汽車隔熱紙新法規,新領牌車輛的前擋風玻璃透光率需達70%以上,前側窗需達40%以上。新領牌車輛須依規定安裝合格隔熱紙,也納入車輛定期檢驗項目,違反者由監理機關進行舉發。
警察局每月配合執行監警聯合稽查次數約30場,並持續與監理機關聯繫,視權責需求增加場次,以維護交通安全。車輛未依規定檢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逾期1個月以上未檢驗者,將吊扣牌照;逾期6個月以上未檢驗者,則註銷其牌照。
警察局呼籲,此項新政策有助提升夜間行車視線安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雖不溯及既往,舊車不受影響,但新車須符合透光率規定,否則不僅可能驗車不合格,還會面臨依法受罰,請民眾配合遵守規定,讓行車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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