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延誤通報台中銀洗錢案?金管會嚴正澄清:主動移送、絕無寬貸
記者曾彥霖\臺中市報導
針對媒體於 2026 年 4 月 25 日報導台中銀行 6 名主管涉嫌協助洗錢 36 億元,並指稱金管會延誤通報長達 8 個月一事,金管會今日發布聲明嚴正澄清。金管會指出,台中地檢署於 4 月 24 日發布的新聞稿已明確說明,本案是由金管會與法務部通力合作、共同打擊犯罪,且由金管會主動移送調查,過程中完全不存在延誤通報的情形。媒體報導僅以實地檢查開始日與移送檢調日之差異來推論延遲,實屬對金融檢查與事證釐清程序的重大誤解。
金管會詳細還原調查時序指出,本案於 2025 年 3 月底啟動對台中銀行的檢查,直至 4 月底完成實地工作。由於案情涉及多家分行疑似協助客戶開立帳戶供洗錢詐騙,金流極其複雜且龐大,必須進行嚴密的交叉比對與多方查證。為秉持勿枉勿縱原則,金管會在持續蒐證並釐清事實後,於 2025 年 10 月與駐會檢察官充分研議,並在備妥完整檢查意見與資料後,隨即於同年 12 月正式移送檢調偵辦。隨後在 2026 年 3 月,金管會亦全力配合偵查需求提供補充資料,展現積極打擊犯罪的決心。
金管會強調,對於銀行從業人員與詐騙集團勾結的行為絕不容忍,更不會寬貸。凡發現不法情事,均會本著主動積極的精神,在完成完整查證後立即通報檢調,絕無任何延宕。金管會特別感謝台中地檢署、調查局及台中市警局刑大等單位的辛勞,以及駐會檢察官提供的專業協助,使本案能在跨機關聯合協作下順利起訴。未來金管會將持續與檢調單位保持緊密合作,合力打擊金融犯罪,守護台灣金融秩序的純淨與安全。透過此次澄清,金管會期盼社會大眾能理解金融監理的嚴謹性,共同支持政府打詐防詐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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