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安處針對北區連鎖火鍋外帶產品異物疑慮之回應與處置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媒體報導北區連鎖火鍋外帶產品疑有異物一案,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下稱食安處)已完成錄案程序,並將立即派員前往該連鎖火鍋業者進行稽查,以釐清事實真相並確保消費者權益。
食安處嚴正指出,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明確規定,所有食品業者均有責任確保其產品符合嚴格的品質標準與衛生要求。若經現場稽查發現任何不符規定之情事,食安處將依法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複查仍未見改善,食安處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條文,對違規業者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絕不寬貸。
為共同維護食品安全,食安處呼籲廣大市民,如發現任何食品衛生安全疑慮,可檢具具體相關事證,透過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提出檢舉。食安處將於接獲通報後,迅速依法進行查處,以保障市民飲食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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