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戶捷運宅作公有宿舍 違背預算精神 規避議會監督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捷運文華高中站市府配回房屋,有11戶將作為公有宿舍使用。市議員楊大鋐今(28日)質詢指出,捷運宅係屬政府投資、以出售為目的,收益要注入軌道基金支應未來軌道建設經費使用;而秘書處把它拿來作為公有宿舍使用,顯然違背預算精神,實屬不該。
楊大鋐指出,秘書處今年將捷運文華高中站市府所配回的37戶房屋,拿走了11戶預計要作為臺中市政府的公有宿舍。這些房屋是原本是要標售,並將收益送回軌道基金。軌道基金屬於作業基金、是獨立的個體,未來要供應台中市軌道建設的經費需求。因此,軌道基金的預算書也明確列出它未來將作為出售使用,以填補軌道基金作為開發使用。
楊大鋐質疑,秘書處把這個要販賣的不動產作為市府官舍,是否合理?公有宿舍之所以存在,是過去因為公務員的薪資普遍不高,因此政府才興建公有宿舍給到外地任事的政府官員居住使用。如今已轉變為單一薪俸制,大家的薪資皆已提高。我們還有需要把捷運宅作官舍嗎?而台中市的公有宿舍,難道都不能使用了嗎?如不能使用,為何每年還編列修繕預算?
秘書處處長謝佳蓁表示,秘書處所管的公有宿舍有32間,全部興建年限都已超過50年,目前實際可供居住的大約只有10間上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告公家的財產折舊年限規定,台中市公有宿舍因大部分都是屬於磚造以及加強磚造,已經超過使用年限35年。楊大鋐再問,如超過使用年限是否有結構性的問題?秘書處是否有調查?謝處長答公有宿舍結構是否有問題,還需要另外編列預算請土木技師評估。
楊大鋐說,秘書處歷年都有編列預算進行修繕,但卻從不考量評估房屋結構問題,有點怪怪的,而且該預算執行情形也不佳、未全部執行完,他質疑秘書處有錢不會辦事。再者,公有宿舍如有使用年限問題,那麼秘書處應就其結構評估是否還能居住,並且再編列相關預算進行修繕,而不是連結構都沒作評估,就只編列修繕預算。因為結構如有問題,編列修繕經費又有何用?
楊大鋐認為,市府把捷運宅作為公有宿舍不僅違背預算精神,還規避議會監督。因捷運宅是以出售為目的,所獲得的收益要注入軌道基金,今秘書處把它從基金拿出來作為公有宿舍,是否會造成未來市府填補軌道基金的坑更大?使用顯有瑕疵,實屬不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