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評議委員會黃昭閔委員 這不是霸佔! 什麼才是霸佔?
鄭建勳\臺中報導
昨天在「財團法人臺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議室裡,有「擁黃派」、也是黃昭閔「硬是要插進」新幹部組織幹常務監事的朱俶瑩估價師,當眾拉高嗓門怒斥本刊社長為何報導前理事長黃昭閔「霸佔」臺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一職,這是霸佔嗎!怎麼可以用霸佔!………」其護主心態及維護既得利益的姿態,幾乎都要失掉了估價師「公正性」、「公信力」及「客觀性」的形象。
在這裡要敬告常務監事朱俶瑩,妳說的「霸佔」一詞,本刊社長說「霸佔」就是「倚仗權勢占為己有」。
其實,朱俶瑩心裡很明白、也很透徹,當天在會議場合「歇斯底里」發言,根本是「拽著明白裝糊塗」;為了黃昭閔前理事長地評會委員一職、為了捍衛「既得利益」,根本就是在「睜眼說瞎話」。朱俶瑩以高亢口吻「強調」黃昭閔的地評會委員職務,是新理事長郭世憲不要當的,並非黃昭閔「霸佔」。事實上,依據公會規定地評會委員不能承攬公家業務,新理事長郭世憲手中有數個案件在進行,理所當然要捨去地評會委員一職,畢竟「兩權相較取其重、兩害相衡趨其輕。」不過他倒是可以向黃昭閔看齊、學習,提攜「心腹」「親信」當委員,這是技巧性不違規且避嫌的好方法。
黃昭閔在外開口「穩尬龍」、閉口「穩尬龍」(閩南語發音), 來襯托他和林佳龍市長的關係是很「麻吉」的。 |
本刊社長要請常務監事朱俶瑩閱讀公會「第5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會議暨工作主委聯席會議」紀錄,其中的「第三條:會員登記做地評會委員、內規訂定及至各縣市政府擔任委員之派任方式」內容就有明載紀錄,本刊社長摘錄一段文字妳要詳細閱讀以解不惑:
「依據相關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機關或團體出任委員者,通常需隨其本職而進退,究其原由,在於該委員係因本職關係而成為該機關或團體之代表,本職變動時,自應隨之進退。」這項規定「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章程」定有明文。黃昭閔以公會名義「推派」「符合資格者」其資格是必須當選過「常務級」以上職務者,這與內政部新法的「推薦」「估價師」有所差異,限縮了會員的權益。
黃昭閔不遵守公會的決議(如圖),不辭地評議委員一職,這不是霸佔 什麼才是霸佔!常務監事朱俶瑩還「理直氣壯」的咆哮?! |
常務監事朱俶瑩,妳的「主子」黃昭閔去年在地政局向承辦官員拍桌怒斥,硬是要由他欽點的「人馬」劉憲隆、劉宜論擔任地評會委員,事實上二劉的主業並非估價師業務,而是建築師及代書,既然不是以估價師業務為主業,當然估價議題「事不關己」,在開會時黃昭閔就能「主導」二劉,以增強自己的「砲火」!二劉形同「樣板」、猶如「傀儡」?
從去年6月市府地政局要公會「推薦」6位估價師,但是黃昭閔卻以公會名義「推派」自己和欽點的2位估價師,似乎早就有預謀掌控這3席委員;到今年3月他卸任理事長迄今還「霸佔」著委員。一個6、70位估價師的公會,竟然「推薦」不出6位估價師?其掌控「意圖」至為明顯。
從去年6月市府地政局要公會「推薦」6位估價師,但是黃昭閔卻以公會名義「推派」自己和欽點的2位估價師,似乎早就有預謀掌控這3席委員;到今年3月他卸任理事長迄今還「霸佔」著委員。一個6、70位估價師的公會,竟然「推薦」不出6位估價師?其掌控「意圖」至為明顯。
另外,新理事長郭世憲目前手中有業務需送地評會由委員諸公評議,有了黃昭閔及其打手坐鎮「虎視眈眈」的顧忌,才造成黃昭閔不遵守公會的會議決議,既不甘心、也不願意辭掉地評會委員一職,其囂張狂妄行徑,本刊社長用「霸佔」一詞有何不對?不但對!還很貼切,也「符合」黃昭閔及其身邊「既得利益」者的心態與行為!
如今的黃昭閔是「陽春」會員,不過殘餘勢力依然「盤據」在公會裡,黃某幹了2屆理事長、當了2屆委員,嚐盡「鋒頭」、飽受「恭維」,在外面逢人開口「穩尬龍」、閉口「穩尬龍」(我的佳龍,閩南語發音)凸顯和林佳龍市長2人之間的「親密」關係?理事長不好好帶領公會、創造會員福利,卻頂著理事長、地評會委員的「光環」搞政治,藉此提高聲望、牟取利益不成?
黃昭閔卸職理事長要他在公會裡放下身段他會習慣嗎?還好,他還有地評會委員身份能在地評會會議上「興風作浪」、痛斥「前朝的錯誤決策,造成今日地主的抗爭!」;也能以地評會委員名分,在外接受地主權益抗爭組織來「衝撞」政府抬高地價。基於此因,黃昭閔豈能自廢武功?「辭掉」委員一職,好生讓「反黃派」得逞的道理?
據了解,估價師公會「廟小」、人不多,不過,為了權勢與利益,派系鬥爭不可謂不大,「擁黃派」與「反黃派」2股勢力,長久以來即相互較勁、牽絲扳藤「糾結」難梳理。公會會員對峙勢必影響其公信力,進而對市府形象、地政局在地評會的公權力也受波及,實在不可不慎。
唯據了解,新理事長郭世憲屈服於「擁黃派」勢力的反撲,甚至不敢說出心裡的想法,他大可依據公會的決議,向市府呈報新委員名單,卻又擔心黃昭閔口中的「穩尬龍」「堅持」由黃某繼續留任,不願意圈選新名單的委員人選。黃昭閔都說背後的關係不錯,萬一在堅強背景及靠山支撐下,繼續留在地評會,屆時公會「反黃派」的後遺症勢必如影隨身,也吃不完兜著走!
既然雙方都存著「心不甘」、「情不願」,再加上部分會員對於「擁黃派」不顧及公會傳統所引發的不滿,黃昭閔個人因素製造公會嫌隙、影響團結形象、公信力維護時,這不是「霸佔」?什麼才是「霸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