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不卸職 黃昭閔有何「意圖」?臺中市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茶壺裏的風暴?
鄭杰\臺中報導
《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日前已經改選完成理監事,會員郭世憲當選本屆理事長,按照公會以往慣例,新當選理事長理所當然是報請台中市政府聘為地價評議會委員人選;不過,公會有會員不滿指出,卸任理事長黃昭閔迄今仍「霸佔」委員名銜,拒絕將委員一職讓給新理事長郭世憲。
據了解,地價評議委員在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召開的會議上,若別有意圖的委員利用權勢在會議中「發言」也是有相當「影響力」。是否因為如此,讓嚐到「權勢」的黃昭閔有所「戀棧」而不肯鬆手?黃昭閔戀棧而拒絕新理事長要其改聘一事,市府表示「由公會自行解決」,這種回應公會有些會員相當不諒解。
據了解,地價評議委員在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召開的會議上,若別有意圖的委員利用權勢在會議中「發言」也是有相當「影響力」。是否因為如此,讓嚐到「權勢」的黃昭閔有所「戀棧」而不肯鬆手?黃昭閔戀棧而拒絕新理事長要其改聘一事,市府表示「由公會自行解決」,這種回應公會有些會員相當不諒解。
《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今年改選第5屆理監事及理事長,3月舉行交接儀式。公會會推薦2至3位具地價專精的會員送請臺中市政府,由地政局轉呈市長圈選後,聘為《臺中市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委員們出席參與臺中市「徵收地價」、「公告現値」、「公告地價」、「重劃地價」、「區段徵收地價」等會議的「重責大任」。
據公會會員透露,這一屆比較吊詭的是,已經卸任理事長的黃昭閔,硬是佔著地價評議委員一職不肯放手,為此,新任理事長郭世憲日前親自到市府,要求主管業務的地政局改聘,但是地政局指示公會要好好的與黃昭閔「溝通」,自行解決委員改聘一事,主管機關插不上手。
市府的作為,讓估價師公會有會員大表不滿,認為地價評議委員執行職權時,影響臺中市地價評定「至深且鉅」,且依據慣例理事長是市府聘任的當然委員,如今卸任理事長不交權,有「私心自用」破壞公會慣例之嫌。更有會員指出,估價師公會理事長理所當然受聘為地價評議委員,這是公會和市府之間長年以來的既存事實,不容否認、更不能破壞或有例外。
然而,在郭世憲理事長出面要求市府依據工會過去的慣例要求改聘時,地政局表示,委員任期3年,這屆委員都是在去年的6月才聘任的,雖然公會改選理監事產生新理事長,但是否依規定要重新聘任,市府是依據103年新修正的規章來辦理,過去是聘請「公會」派代表,現在則改為聘請估價師個人,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卸任理事長是否要辭去委員一職,應該要由公會自行去協調。
市府官員說,「依內政部規定,地評會的成員之一,包括估價師2至3人,市長是在地政局陳報的數個估價師名單中(包括估價師公會推薦的對象)進行圈選。因此,聘仼的委員是估價師個人,而非代表公會的估價師;且理事長不當然是委員。現任委員於任期屆滿前,除非自動請辭出缺或有不適仼的明確事證,本府實無從改聘,這是對外聘委員的基本尊重。」
但也有官員指出,「理事長不一定是當然委員,市府認知關鍵在沒有明文規定,其實應該是有,假如最近組織規程改的話,但其精神仍在,一個估價師公會的理事長,想當地價評議委員而不可得,這像話嗎?」
該官員又說「黃昭閔當理事長時,是地價評議委員,換了別人幹理事長,卻無法當評議委員,地政局能視而不見嗎?」
也有會員說,已經卸任理事長的黃昭閔「霸佔」地價評議委員一職不放,究竟所為何來?委員是市府借重其專業提供意見的義務職,應無私心為要,該卸任時當然要義不容辭。除非徵收地價與重劃地價潜藏著豐厚的利益,因此有委員戀棧既得利益?委員一職當然要緊抱不放了。
除此之外,黃某亦積極介入第13單元、第5單元自辦重劃及捷運土地徵收、水湳區段徵收等....,在地政與業界之間是一位頗為「爭議」的人物。
但也有會員表示,「黃昭閔擔任理事長時,領導公會開創全臺公會中業界無以改變之陋習,而為翹楚,更開公會幹部不得承接公部門業務及公會訂價輪派案件嘉惠會員之首例。」肯定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