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6 》人事「紅包」說?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發布日期:2016/4/28 下午4:30
![]() |
黃馨慧市議員問政犀利,因人事質詢被方昇茂顧問提告。 |
翌日,方昇茂委託律師具狀向臺中地檢署控告黃馨慧涉嫌誹謗,姑且不論這樁官司結局是方昇茂基於府會和諧撤告?抑或是堅持以控告來捍衛自己清白,府會人士無不關注後續發展。
政界都說方昇茂顧問在市長大選時因「輔選」有功,被授以有主管加給的12職等顧問職位,並委以「振興豐原」打造臺中第二都任務,不過方某當務之急卻是主持市府人事「清洗」的重責大任。眾所皆知,市府一年多來的人事作業,或急或躁、或施壓或貶抑,都有方某「鑿斧」痕跡,手段作法讓市府官員刻骨銘心、終日惶惶,迄今餘波盪漾。
方昇茂的顧問職位雖然是幕僚卻極具實權、等同甚至駕凌機關首長的「幕僚」,依據市長向議會解釋的說法是「幕僚對市長負責,不必到議會接受議員的質詢。」因此,方昇茂就算處理市府「重要」業務,也和議員的監督職權毫無牽連瓜葛,縱使議員是如何的「氣急」也是不管用的,更何況人事是市長權責,議員無權置喙。
方昇茂的顧問職位雖然是幕僚卻極具實權、等同甚至駕凌機關首長的「幕僚」,依據市長向議會解釋的說法是「幕僚對市長負責,不必到議會接受議員的質詢。」因此,方昇茂就算處理市府「重要」業務,也和議員的監督職權毫無牽連瓜葛,縱使議員是如何的「氣急」也是不管用的,更何況人事是市長權責,議員無權置喙。
不過,當時也有議員說,方昇茂顧問既然有實際且深入的處理人事要務,理應到議會接受議員就外界傳說的人事問題列席備詢,既然外界對市府人事調整已有負面的「雜音」出現,若任非正面的「雜音」四處流竄、飄盪,影將會響到市府形象,此時不撲滅,要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