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小巨人」黃昭閔 你會摸到什麼「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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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區一個地評會「委員」,憑什麼能在市府召開的地價評議會議上,動輒對官員頤指氣使?憑什麼要市府官員對他禮遇?更甚的是憑什麼辭去(被輿論趕下台)委員之前,下達「指示」要公會「指揮」市府官員,將他擔任2任委員期間、在會議上的發言記錄送給市府政風處,要政風處官員「審查」「過濾」他的發言記錄中是否有涉及不法?
准此,將來市府聘任的各種委員會委員,為表清白誰都能比照辦理,由市府發公文書證明委員諸公在會議檯面上的紀錄是「清白」的?是沒有「違法」的?發言都是妥適合法的?
試問,有哪一位委員會傻傻的、會笨笨的、會囂張的、會狂妄的、會無知到在會議上為自己、為利益團體、為政客、為業者公然違法提案、審查案件、發言強渡關山?藉委員借職權牟取不法利益呢?
事實上,再怎麼的苯、再如何的無知,違法幹壞事者,他們當然會在檯面下偷偷摸摸運作,豈有「敲鑼打鼓」公告周知的道理?
所以說,政風處官員面對這份「提案記錄」,根本是「有審查等於沒有審查」,因為肯定查不出一個所以然來,這要不是委員呼愣市府,就是依恃他與層峰的「良好」關係施壓使然。
當然也有些智慧高、滿腦子鬼、一肚子壞水的委員,發言時「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有「技巧」的護航,但與會者縱使有人知情卻也多有無奈。而政風處官員面對「白紙黑字」的發言、提案、審查記錄,看的出其中是否有啥「隱情」?窺得出其「堂奧」嗎?
臺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前理事長、自詡「地政小巨人」、現任市府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的黃昭閔,在「內憂」、外「形象」因素糾結下,被逼到不得不辭去委員一職,他「臨去秋波」為表清廉,指示市府官員要政風處為他「背書」?要留下「透明」又「清清如水」的「身影」才肯離開?
市府的「背書」,可以讓黃昭閔利用公會資源「辛苦」累積起來的個人形象免遭「蒙塵」?也有利於他將來在「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寶座的爭取,甚至在未來的「參政」路上所產生的「阻力」易於「排除」。但,真的是這樣嗎?
奉勸「地政小巨人」黃昭閔,要釐清個人所作所為,不是請你「穩佳龍」的屬僚為你「背書」開具證明,這會予人有「互相袒護」之嫌,也難以取信於府會、社團大眾的。
為了避嫌,最具公信力的作法既不是找市府開具證明書、也不是要公會會員「認同」你在地評會上的發言內容沒有不法、甚至「強行」要公會出面為你個人召開記者會「澄清」!本刊的建議是,你不妨委託那天在公會你找來的「大」律師,向臺中地檢署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由司法依雙方「事證」進行審理。
「牽絲扳藤、順籐摸瓜」,看看「梳理」到最後,黃昭閔你是摸到「苦瓜」?還是香瓜?
另外,本刊社長交代,在此也要向現任臺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副理事長、大中估價師事務所負責人、被黃昭閔理事長「把持」公會時期「內定」推薦給市府主辦的優秀估價師選拔活動當選為「優秀」估價師、當面向本刊社長嗆「你寫啊!你多會寫!」的江東融致謝,提醒本刊要無時無刻「多會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