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宗教自由非不法保護傘 中市府:監督要點未禁退款、若涉重大違失依法處置
記者董惟宣\臺中市報導
針對外界關切大里區某宗教團體涉嫌斂財、精神控制及財務不透明等爭議,民政局強調,宗教自由不容成為不法行為之擋箭牌,將本於依法行政、保障市民權益的原則,積極提供法律扶助。
民政局指出,該基金會屬宗教性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第75條規定,不適用該法規定。至於外界指稱該團體以「市府監督要點不能退款」作為推託理由,民政局嚴正澄清,市府監督要點旨在維護宗教財團法人財務健全與運作透明,並無不得退款的規定,呼籲相關團體切勿斷章取義、誤導大眾。
民政局進一步表示,該團體遭控訴的各項爭議行為,多涉有刑事犯罪或民事糾紛,當事人可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或向檢調機關提出告發。民政局也將持續依《民法》第32條等規定監督該法人運作情形,倘有違法也將依規定採取必要處置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