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假民調或不符規定之民調干擾選舉 投票日前10日起也禁止發布任何選舉民調
記者黃登洲\報導
檢警調機關近日已就接受境外勢力指示製造假民調之新聞報導案件偵查中;對此,中選會也呼籲民眾勿任意轉傳不符兩選罷法規定之民調,以免受罰。
中選會今(28)日表示,該會已接獲多起違反兩選罷法之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之規定,該會均依法進行查處。中選會進一步說明,違反兩選罷法規定發布民調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也表示,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眾如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之民調,也會違反兩選罷法之規定。
中選會再次提醒,自113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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