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問題惹口角 警通知當事人說明釐清
記者葉羅傑\臺中報導
昨(27)日上午有民眾因停車問題發生口角爭執,警方獲報到場,雙方已停止爭吵,表示暫無需提告後自行離去。後續現場爭執影片上傳網路社群,引發網友熱議,警方已通知雙方當事人於今(28)日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於112年2月27日10時許接獲報案,稱北區漢口路三段175號有人因停車問題遭辱罵,警方到場時雙方已停止爭吵,經了解係王男所駕自小客車停於該處店家前的停車格,欲駛出停車格時遭梁女駕駛自小客車擋住,故要求梁女移車,雙方進而發生口角爭執。由於警方到場時雙方已停止爭吵,現場亦未能提供具體之辱罵事證,雙方表示暫不提告後自行離去。惟雙方爭吵影像畫面陸續上傳LINE社群及臉書爆料社團,引發網友熱議,警方已通知雙方當事人於今日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表示,行車糾紛時有所聞,民眾遇有意見不合應保持理性,冷靜以對,切勿一時意氣用事,引發激烈衝突,徒增困擾。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對於不法行為零容忍,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呼籲用路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及路權觀念,快樂出門,平安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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