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人事「1個蘿蔔2個坑」的例子越來越多了(更新)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最近區公所區長及中階官員還在陸續調整中,調整的原因除了有官員已達屆齡退休條件不得不走人外,也有官員是提前退休,再者是層峰有用人的「考量」,基於上述因素人事調升或調動勢在必行;畢竟人事「1個蘿蔔1個坑」。不過目前的市府用人邏輯似乎已經打破「1個蘿蔔1個坑」的說法,因為1個蘿蔔也會長在2個坑的情形,而且這種情形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日前,在立法院任職、南下臺中市政府擔任北區區公所10職等區長的高誌鴻,基於「個人」因素,平調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擔任10職等專門委員,他的職缺「暫時」由府本部10職等參議洪誌宏代理。
洪誌宏是否會「追尋」已經高升12職等參事的前民政局11職等副局長唐益滄代理豐原區公所10職等區長、12職等參事張大春代理后里區公所9職等區長等人的「模式」,即以本職代理區長直到市長本屆任期結束?則有待觀察。
過去,高誌鴻還未到任北區區公所就任,是因為市府與高某服務於立法院之間,存在著商調函問題要解決,區長早就底定由誰擔任了,因此區長職務是由該所主任秘書廖文娟暫時代理的。
不過,這次區長調走、新人未到職的「真空」時段並非由廖文娟代理了,而是由府本部參議洪誌宏代理,此舉是層峰在新區長人選上還未定奪?要不然就是有意讓洪誌宏「暫時」代理區長一段很長的時間。
畢竟,高誌鴻區長非臺中市北區在地人,要啟動北區區務、帶動里鄰長擼起袖子「幹起來」恐力有未逮?抑或是「個人」因素?讓層峰不得不做出調整?盱衡「局勢」也未必不可能。
升任12職等參事的前民政局副局長唐益滄代理豐原區公所區長、參事張大春代理后里區公所區長,如今參議洪誌宏代理北區區公所區長,上述高官一人身兼2職,都是典型「1個蘿蔔2個坑」的例子。
民政局副局長唐益滄日前高升12職等參事,原本的副局長職缺屆時將會有人填補,新人到任可以挹注民政局局本部欠缺人手的窘境。
另外,梧棲區公所戴燕如區長將和龍井區公所劉俊信區長對調,並於3月31日佈達。
日前,在立法院任職、南下臺中市政府擔任北區區公所10職等區長的高誌鴻,基於「個人」因素,平調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擔任10職等專門委員,他的職缺「暫時」由府本部10職等參議洪誌宏代理。
洪誌宏是否會「追尋」已經高升12職等參事的前民政局11職等副局長唐益滄代理豐原區公所10職等區長、12職等參事張大春代理后里區公所9職等區長等人的「模式」,即以本職代理區長直到市長本屆任期結束?則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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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洪誌宏參議有可能代理一個月或更久?而新區長人事作業也正進行中。
(圖片網路摘取\洪誌宏擔任主任消保官時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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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次區長調走、新人未到職的「真空」時段並非由廖文娟代理了,而是由府本部參議洪誌宏代理,此舉是層峰在新區長人選上還未定奪?要不然就是有意讓洪誌宏「暫時」代理區長一段很長的時間。
畢竟,高誌鴻區長非臺中市北區在地人,要啟動北區區務、帶動里鄰長擼起袖子「幹起來」恐力有未逮?抑或是「個人」因素?讓層峰不得不做出調整?盱衡「局勢」也未必不可能。
升任12職等參事的前民政局副局長唐益滄代理豐原區公所區長、參事張大春代理后里區公所區長,如今參議洪誌宏代理北區區公所區長,上述高官一人身兼2職,都是典型「1個蘿蔔2個坑」的例子。
民政局副局長唐益滄日前高升12職等參事,原本的副局長職缺屆時將會有人填補,新人到任可以挹注民政局局本部欠缺人手的窘境。
另外,梧棲區公所戴燕如區長將和龍井區公所劉俊信區長對調,並於3月31日佈達。
一切都是為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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