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文心國小半夜擴音設備擾鄰 中市環保局:將釐清責任依法辦理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中市北屯區文心國小半夜擴音設備噪音污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中市公告規定,各類噪音管制區於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擴音設施於公私有場所從事歌唱、跳舞、表演等妨礙安寧之行為,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接獲民眾報案後,於今(2)日凌晨2時40分抵達現場。當時文心國小門禁閉鎖,稽查人員於周界外巡查確有擴音設備聲響,立即通知學校警衛處理。因現場未有行為人,初步研判為設備定時播放程式誤置,校警隨即關閉音源。環保局後續將請校方釐清相關責任,如確認違反上述法令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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