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黎明重劃案核定程序合法合規 中市府持續精進監督機制、守護地主權益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關於黎明自辦重劃區案,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指出,市府於民國97年核定時均嚴格依當時法令「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等規定辦理辦理,審查階段已主動剔除734名資格不符之地主,程序完全符合行為時規定。由於自辦重劃本於「私法自治」原則,相關工程計畫與財務補償均經專業技師簽證及重劃會理事會決議,市府始終秉持依法行政立場,履行監督審查之責。
為精進監督機制,市府近年已主動建立多項嚴格審查標準及分階段核對制度,並全面公開重劃資訊以保障地主權益。針對法規不備之處,市府亦積極彙整實務經驗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期能透過制度性改革強化把關,確保自辦重劃業務更為透明完善,維護民眾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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