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緯宇葫蘆裡賣的啥藥,當事人心知肚明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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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議會《超黨派聯盟》成員、親民黨市議員段緯宇及國民黨籍議員吳顯森等2人,就位於霧峰區《峰谷路》與《山腳巷》十字路口、臺中市政府市有土地、950-624地號面積815平方米(246.5375坪),以新台幣14,860,000元標到的土地所有權人吳*德及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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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位於霧峰區《峰谷路》與《山腳巷》十字路口、臺中市政府市有土地、950-624地號面積815平方米(246.5375坪),以新台幣14,860,000元標到的土地所有權人吳*德及楊*玲 |
由於兄弟倆都是被土地套牢的「苦主」,遂於市政總質詢時再次向盧市長及主管機關首長質詢。3年6月以來,段緯宇等人窮其議員職權發揮的淋漓盡致、將寶貴的質詢時間投注於私有利益、無法兼顧選區廣大選民利益發聲,亟欲要市府為套牢土地違法給予「解套」!
曾幾何時,為了950-624地號這塊被「套牢」的土地,《超黨派聯盟》成員、親民黨市議員段緯宇,多次在議事堂將目標「鎖定」主管機關的財政局長,極盡人身上的羞辱,如:「是一坨大便、比牛糞還要大的大便!」不顧學者尊嚴予以痛斥、聲嘶力竭的怒吼聲,更是響徹議事堂…!甚至段緯宇的太座也極度不滿財政局官員不給以解套,而斥責前往解說的官員。
段緯宇議員一而再而三的在臨時會、定期會、委員會上,以「極劣」手段、滿口不堪入耳的嘴皮,極盡能事羞辱主管機關官員,言行舉止讓與會者無不瞠目結舌!也赤裸裸的看見為己私、為爭取利益議員醜陋嘴臉的一面。
地號950-624市有土地,在林佳龍市長時代有「議員」關注,要求市府提出標售,當年時任財政局長的林顯卿,於107年底簽給林市長要標售該筆土地,經市政會議通過、再呈送行政院同意,到盧市長任期的108年4月30日開標,始塵埃落定。
據市府官員表示,該筆土地開標當日,系由《超黨派聯盟》與吳顯森議員養子同名的吳*德及楊*玲等人標到。
事後,段緯宇、吳顯森等人發現投資報酬率和預期的利益有極大的落差、甚至因該筆土地位於921地震帶上,受制於法令規定無法申請建築執照,又不敢興建「超級大違章建築」出租收益…毫無經濟價值幾乎搞的「血本無歸」,因此屢屢槓上財政局長,三天兩頭在議事堂上一而再、再而三的強烈質詢,非討個「公道」、爭取個「正義」不可。
據悉,市府也同意雙方回到得標時的「原點」——還地、退款。詎料得標者要強加利息、整地工程、圍籬費用、廣告支出等方始罷休,礙於補貼利息等費用系違法之舉,市府自當無法允若,否則官員涉及圖利!
段緯宇心知肚明市府財政局長沒有任何行政瑕疵,卻一再以議員職權濫權質詢,不僅質詢,還向台中地方檢察署提告圖利、偽造公文書、背信、侵佔等多個罪名,經檢察官以無違法事證簽結。
段緯宇議員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目的即在「解套」鬆綁毫無「經濟」價值的950-624地號土地。甚至在臺中市議會第3屆第7次定期會開議前,於3月30日召開的定期會程序會議上,《超黨派聯盟》提了2個專案報告,其中一案是「霧峰至東勢斷層帶土地開放原分區使用地目准於開發及興建房屋」專案報告,報告時間為4月13日上午。
事實上,專案報告字裡行間、明眼人一瞧,該提案不就是為950-624地號土地尋求解套!
據市府官員表示,該提案的內容權責在中央,但中央有可能為個人套牢者「量身訂製」修改法令?萬一震央帶不知猴年馬月、蓄飽能量再次引起地震,因此造成大片面積新建房屋倒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將是不可彌補的大悲劇!中央訂定法令自有其考量。
3年6個月以來,為了950-624地號這塊土地,《超黨派聯盟》段緯宇議員在議事堂上,對財政局長採取一路罵到底、甚至詌譙到歇斯底里的「戰術」,不明就裡看熱鬧者,還以為《超黨派聯盟》佛心來了,段緯宇議員之所以痛斥財政局長「官僚」,是為了替950-624地號土地「得標者」的「無私服務」呢!
事實上,內行看門道!為了950-624地號這塊被套牢的土地,段緯宇、吳顯森一干人等葫蘆裡賣的啥藥,當事人皆心知肚明、不言可喻。
買土地前就要事先勘查現場,而土地是否有其他淺在的風險,都可以透過國土測繪和市府的套繪來分析,兩位議員會購買市府土地就是有利可圖啊
回覆刪除官員沒有所為的隱瞞,土地的資訊就在國土測繪和市府的套繪網站都可以看到,就是因為可以比市價便宜,兩位大議員才會去買,之後在利用議員的職務去向公務員施壓,他們想的就是可以合法蓋房子後,在來高價賣出土地,取得不法的利益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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