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別想逃! 棄車仍難逃法網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酒駕「醉」犯見警色變!第二分局文正所員警於今(30)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眼尖發現一台自小客車蛇行、任意變換車道且未打方向燈,疑有酒駕違規行為,遂於五權路與錦新街口攔查該車,該車許姓駕駛先是假意配合稽查,卻突然向前加速行駛,不僅撞倒警用車輛,沿街逃逸時還波及了2台自小客車及1台機車。
警方沿路鳴笛尾隨,許男因車輛受損而棄車逃逸,倉皇逃跑時甚至未穿鞋襪,仍遭警方強力追緝當場壓制在地,被逮捕後模樣狼狽地被上銬送上警車,該男酒測值達0.65MG/L,全案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及毀損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部分將以第35條第1項第1款、43條1項1款及第60第1項等舉發酒後駕車、危險駕車及不服稽查取締。
第二分局自12月1日起執行「掃除『醉』犯」專案勤務以來,已取締酒後駕車案件共計44件,全年度亦取締達752件,展現強力執法決心,大力掃蕩酒駕「醉」犯。
分局長陳家銘表示,酒後駕車行為往往造成數個家庭破碎的憾事,警方絕對無法容忍任何酒駕肇事案件再次發生,第二分局將持續執行「斷源、溯源」,針對易發生酒駕違規及肇事的路段、時段,提高執法密度及強度;另針對售酒餐廳、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從源頭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防範措施,在強力執法的同時,也做全面性的宣導。歲末年終,飲酒聚餐相對較多,民眾勿心存僥倖,貪杯後仍開車上路,以免酒駕肇事釀禍,遺憾發生。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