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廣告集團惡意倒閉 投資人及員工求助無門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李中、黃健豪今(29)日上午與富士康廣告集團非法吸金案投資受害者出面召開自救記者會,受害者估計約有上千位,遭詐金額預估50-60億,受害者呼籲李泰龍和相關人士儘速出來面對,也請檢調儘速調查羈押,避免李泰龍等人脫產。李中表示,全台最大的廣告電視牆媒體富士康廣告媒體集團董事長李泰龍,自去年12/13宣布旗下的「士達衛IT’S DAVID咖啡」倒閉之後,旗下各集團也陸續傳出營運不善,無法撥付薪資及支付投資人款項,集團員工及投資人立即籌組自救會,李泰龍於12/16後宣稱將營運權將由自救會經營後,立即避不見面,且陸續變更旗下各集團負責人名字及移轉個人資產,使投資人及員工們求助無門。
受害者原先期盼藉由營運電視牆的廣告收益,得以逐步回收投資損失,但李泰龍卻仍將電視牆部分產權脫手,且目前所有廣告收益依然進入李泰龍旗下的長頸鹿整合行銷公司,長頸鹿整合行銷公司原負責人為李泰龍之妻胡慧君,但在今(110)年初則變更為賴信宏,可見李泰龍實為計劃性的脫產。
記者會上將請受害者出面說明受騙經過,除了呼籲李泰龍出面解決問題之外,也盼藉此機會提醒社會大眾勿再投入資金投入關係企業,並公開宣示,所有協助李泰龍相關企業脫產者,都會被視為不當得利,目前已有五十位受害者委由律師提出加重詐欺訴訟。
富士康吸金案投資被害人聲明書
一、富士康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富士康公司)之負責人李泰龍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竟長年以「加盟商合作經營契約」等投資方案對外非法招募資金。於民國109年末,富士康公司因資金不足,無法履約,李泰龍乃向偵查機關自首並坦承非法吸金之犯行。李泰龍非法吸金高達新臺幣2、30億元,違反銀行法惡性重大,且本案投資受害人數高達上千人,該投資款項均為投資人辛勤工作積攢之辛苦錢,為確保投資人之權益,偵查機關應儘速調查、積極偵辦,並凍結李泰龍、富士康公司、富士康旗下相關公司及與本案相關之犯罪嫌疑人名下之資產以保全犯罪所得,且應予以羈押、限制出境及出海之強制處分,避免李泰龍潛逃出境,以利投資受害人日後順利取回受騙之款項。
二、李泰龍目前行方不明,難以聯繫,在此呼籲李泰龍應立即出面親自說明富士康公司及富士康旗下相關公司之產權、經營權問題,並公開說明其違法招募資金之去向,且應儘速主動積極與眾多之投資受害人達成和解,以維護投資受害人之權益!
富士康媒體集團關係企業
【2】日立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泰龍
【3】星合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泰龍
【4】彌陀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弘安
【5】永春不動產經紀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漢德開發有限公司(李泰龍)
董事:李弘安 蘇明豊 監察人:李貞慧
【6】漢德開發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泰龍
【7】永霖發企業社 董事長:翁永霖
【8】新藝藝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泰龍
【9】富士康家庭事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泰龍 110/01/06解散
【10】台灣巢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胡慧君 董事:羅子緁 監察人:楊群翊
【11】長頸鹿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董事長:賴信宏 原為胡慧君 變更日期:110/02/22
【12】富益達車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李泰龍 110/01/22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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