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_有關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關心市府欲公告禁止大安海濱沙灘車,影響濱海樂園發展,應擬定條例納管
《臺中市政府的回應來稿照登》
【台中市政府說明】
市議員施志昌、林祈烽關心市府欲公告禁止大安海濱沙灘車,影響濱海樂園發展,應擬定條例納管。
副市長陳子敬指出,沙灘車攸關遊客安全及海域生態,市府會再參考其他縣市經驗,對照大安海域情形擬定相關事項。觀旅局長林筱淇也表示,先前有民眾戲水,反映沙灘車在沙灘飆車容易對遊客產生安全疑慮,過去其它縣市的沙灘車也曾發生傷亡情況,市府為維護民眾安全,目前正修正公告。
觀旅局表示,市府評估水域遊憩活動開放項目之原則,係以維護民眾水域遊憩安全為最主要考量,因之前已有遊客於宜蘭縣南澳騎乘沙灘車遭浪捲致死之案例,故目前刻正研議修正相關公告禁止沙灘車活動,本局暫無開放計畫。現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3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水域遊憩活動」,公告沙灘車為水域遊憩活動,並將沙灘車活動列為水域遊憩活動禁止事項。因行駛沙灘車對於戲水民眾有立即性的危險,經本局委託專業團隊辦理沙灘車活動風險與管理機制研究之初步評估結果,沙灘車與目前公告開放之現有遊憩活動彼此存在衝突,亦建議暫不開放。本局後續將持續考量沙灘車對於大安濱海樂園遊客安全及生態影響,研議是否另訂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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