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辦法紀講習 助公務人員「防弊」且「興利」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講習建立正確法律觀念與廉潔意識
近期媒體報導,部分其它縣市建管單位人員因執行職務涉弊,嚴重傷害機關聲譽,影響執法公信力,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昨(28)日於新市政大樓集會堂舉辦講習,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馬鴻驊主講,使同仁清楚區辨「圖利」與「便民」界線,建立正確法律觀念與廉潔意識,同時能兼顧防弊與興利,讓執行公務人員勇於任事。
都發局指出,馬檢察官以豐富法學涵養,深入淺出解析圖利與便民的實務運作,輔以時下生動的法律具體案例介紹,協助與會同仁釐清貪汙治罪條例及圖利與便民的界線,瞭解應注意的義務及所背負的責任。講習活動共有都發局、環保局公務員及公會人士等,近300人參與,場面互動熱絡,與會者獲益良多。
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依法行政」是每位執行公務人員最重要且須遵守的本分,期盼透過本次課程,讓與會人員對法令有正確充足的認識,做出妥適決策,強化機關內廉潔誠信、公正透明施政文化,落實市長盧秀燕「陽光政治」、「富市台中、新好生活」的施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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