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11》主管機關要繼續當睜眼瞎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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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訊息!竟然都圍繞在職業總工會這個上級聯盟!真是想不到,聯盟在陳幫主的領導之下,真的好精彩!不過沒有主管機關的放縱,也不會這樣!
據說!當然還是得用據說二字,縱使有憑有據也是得這樣說。要不然有人找我麻煩怎麼辦!所以~我也是聽人家說的!不過所有的描述,主管機關大可去證實一下,就知道了。
首先,法有規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出缺時,應以候補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為何提到這個,主要是該聯盟在這一屆中有多名理、監事,因故辭去職務。據聞聯盟陳幫主並未按照規定依序遞補,而採自己個人意志選擇由何人遞補或乾脆不補。這個狀況,聯盟幹部有人曾在會議中向幫主提出抗議,但未見有任何改善。足見陳幫主的確如外界所云的狀態:土皇帝是也。有種畫虎不成反類犬。想仿效秦始皇帝,但僅有蠻橫之勇,無其宏觀之謀。雖然聯盟再不到半年就要進行幹部改選,但主管機關也不能視若無睹。事實就是事實,可不能當個睜眼瞎子!亦如前人所云:台中市工會圈的諸多亂象。其因何在?工會組織層出不窮的違規,該由勞工局哪個單位承擔起責任呢!是誰放水?是誰視若無睹?誰是睜眼瞎子?越看越清楚。
再來,據該聯盟多位幹部私下透露。聯盟在今年初開始,召開的定期會議,已數次未將財務報表及相關憑證於會議中公示。理、監事會議資料本就應該將當季相關資訊明確載列並將相關財務憑證準備至會議現場,以應臨時查核之需。今日該聯盟辦事員是否有受直屬長官命令不得為之,只有當事者自己清楚。另外打探得一消息,為何之後該聯盟接連做出此事也未有人反應。主因是在早期的某次定期會議中,當時曾有聯盟幹部在會議中向幫主反應此舉似乎不妥。而該會議,主管機關有名科長代表主管機關列席現場指導監督卻未作出任何處置及回覆。而導致現在,會計憑證未公示於會議中此種違法舉動變成了常態。因為大家認為,會議中在大家面前向勞工局的主管反應也都沒效果,以後再發生無需反應了。就像是今天去官府報案被吃案,大家就對官府失去信心一樣道理。主管機關勞工局,再一次,視若無睹!
我也是理事長,只要不做虧心事,試問有什麼好害怕提供資料給理監事看的。這個於法、於理都說不過。欲蓋彌彰、刻意隱瞞這才是讓人更有想像空間。還是那句話:理事會負責執行、監視會負責稽查,各司其職。這是依法有據的任務與職權。簡單來說,今天監事要進行查帳稽核,理事會根本不得拒絕。關於這點可以請勞工局相關單位來做個解釋。
問題:理事長可以下令會務人員不得將財務報表、相關憑證拿到理監事會議上嗎?
[壹]:勞工的告白(7/20)
[貳]:個人能力跟操守,對於領導人來說可是很重要的一個條件(7/21)
[參]:這次我們來談工會組織(7/27)
[肆]:是您故意讓鄭社長撿到槍,準備繳械投降了?(08/06)
[伍]:PART4(08/17)
[陸]:三三三事件(08/21)
[柒]:劇情果然撲朔迷離,精彩萬分(08/23)
[捌]:山重水複疑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08/24)
[玖]:你好大我好怕 心生畏懼又如何(08/28)
[拾]:選舉考量 工會的戰略佈局(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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