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鑑不遠記取教訓 給年輕一代市議員的「警惕」(一)
鄭建勳\臺中報導
下列圖文系《新華報導》於1995年10號第122期出版的雜誌,頭條是「議員向建商索取2000萬元?」這是業者向本報獨家爆料,經報導後檢調介入偵察,經檢察官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判有罪…。
報導內容有名有姓、時間地點、需索金額5000萬降至2000萬!甚至涉案議員在議事廳,愁眉苦臉的要時任市長林柏榕為他澄清、請市長說他是清白的,問題是「暗箱作業」時,林市長既不參與狼狽為奸,豈有知情之理?又如何澄清他的清白……?
不肖議員藉借議員權勢予取予求,過去是包工程抽傭、開八大特種行業、當色情賭博業者門神、關說、敲詐勒索無所不用其極……。期待新一代年輕市議員不要學壞,切勿學包娼包賭、抽傭賺回扣;要發揮監督市政、為人民服務的敬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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