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魚苗季節到! 中市府宣導漁民須合法捕撈
鄭杰◎臺中報導
每年11月起至隔年2月止,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開放臺灣沿岸3海浬範圍內撈捕鰻魚苗,臺中市海線地區如大安及大甲等河海交匯地海域,每年入冬時節,便是當地漁民捕撈鰻苗主要場地,今(108)年水利局特地舉辦3場會勘說明會,協助漁民取得作業許可,讓漁民安心合法捕撈。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為了保育日漸枯竭的鰻魚,採取「抓鰻苗、放成鰻」措施,除了花蓮縣、台東縣,其餘縣市每年3月到10月止,禁止在岸邊3海浬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捕撈鰻苗,違者依《漁業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水利局表示,臺中市大安區五甲港、溫寮港、北汕溪、龜殼里及大甲區船頭二號海堤、西岐海堤、西勢海堤、雙寮海堤等河海交匯地海域,每年入冬時節,便是大安、大甲區漁民主要捕撈鰻苗的場地,漁民於海堤區域內捕撈鰻魚苗,需整地開挖導水路施設網架引鰻魚苗流入,為保護既有海堤防洪功能,漁民須依海堤管理辦法提出申請。
水利局指出,因捕撈作業涉及眾多單位權管,申請作業繁瑣,本局已於10月4日、10月17日及10月18日分別於溫寮漁港大安區漁會、松柏漁港大甲區漁會及清水大排出海口處(高美濕地景觀橋)舉行3場大型會勘說明會,邀集地方民代、行政院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臺中區漁會、臺中市大安、大甲及清水區公所等相關單位,針對漁民撈捕作業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進行宣導,協助民眾取得作業許可。
水利局提醒,市府正持續受理捕撈鰻魚苗海堤範圍整地申請,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水利局水利管理科(04-22289111分機53300)洽詢;另外,冬季海域及天候狀態較不穩定,捕撈鰻魚苗須在低溫、暗夜下進行,提醒漁民除了應遵守相關岸際或水域活動安全規定及作業秩序外,應穿著救生裝備並注意天候海象,以維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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