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清高假面\系列八》 己身不正何以正人?論吳珮芸議員的助理費透明化責任
新華報導\專論
「己身不正何以正人,不能正己何以教人。」這句古訓,在政治場域中,往往成為檢視公眾人物言行一致性的金科玉律。近期,台中市議員吳珮芸的議事問政,僅在空中飄浮不「落地」,尤其在其對外自詡「清高」形象下,每月巨額的助理費究竟聘請多少人、每人月薪多少,以及是否有聘用親近關係者擔任助理等問題,都成為公眾要求其公開明細的焦點,以昭公信,並符合其一貫的「清高」言行。
根據台灣現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直轄市議員每月可支領的助理補助費總額為32萬元,可聘用6至8名公費助理。然而,法規並未明文禁止民意代表聘用配偶或三親等以內的血親、姻親擔任助理。這項模糊地帶,在過去曾多次引發爭議,許多民意代表因被指控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而捲入貪污案件。儘管聘用親屬或伴侶擔任助理本身不違法,但若助理實際上並未從事議會相關工作,或薪資與實際付出不符,便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吳珮芸議員以藥師背景投入政壇,曾任《時代力量》秘書長,並於2022年以一齣「私密影片」助攻下當選市議員。問政風格強調交通安全、行人路權等議題。然而,當公眾開始質疑事做的少、錢領的多時,其助理費的運用透明度就關係到「清高」表象的面臨挑戰。
有聲音指出,吳珮芸議員每月高達數十萬元的助理費,其聘用助理的人數、每人薪資結構,以及是否有聘用如男友或親人等關係密切者擔任助理,都應對外公開。公眾對於民意代表助理費透明化的要求,不僅是為了監督公帑的合理使用,更是對公眾人物「言行一致」的是期待,也是「監督」。
吳珮芸議員作為民意代表,其一言一行都受到社會檢視。她公開對媒體說議會議員市政考察是浪費公帑的奢華觀光團。言下之意市議會長期的「陋習」。又說「不領取、不使用議員建議款」宣稱此舉是為了「避免利益輸送」,相較之下她比所有議員「清高」!在清高表象作秀戲碼下,更有必要公開助理聘用明細,不僅能有效回應外界質疑,更能強化其「清高」問政形象,贏得選民更深厚的「清高」信任。
這不僅是法律層面的要求,更是道德與政治責任的體現。面對公眾的呼籲,吳珮芸議員如何回應,將是其政治生涯中一次重要的考驗,也將影響其在選民心中的「清高」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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