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分局就1028市長候選人盧秀燕及市議員候選人顏莉敏聯合造勢大會 現場遭無人遙控機干擾處置狀況說明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清水分局就1028市長候選人盧秀燕及市議員候選人顏莉敏聯合造勢大會現場遭無人遙控機干擾處置狀況說明。
清水分局表示,活動現場由員警於18時30分許至19時30分止,通報會場上空發現無人遙控機,共有3架次進入會場上空,飛行高度約50-100公尺。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14條第1項第5、6款規定,無人遙控機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不得於日落後至日出前之時間飛航,且確認主辦方亦未依法提出申請於活動中使用無人遙控機,本局遂出動刑事警察大隊無人遙控機干擾設備,將3架次的無人遙控機干擾引導至地面,無發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