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屯區環中與朝馬路口發生車禍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臺中市西屯區環中與朝馬路口發生車禍案,市警局第六分局說明如下:
一、案由:A2交通事故
二、案發時間:111年3月30日10時09分。
三丶發生地點:西屯區環中與朝馬路口
四、案情摘要:
1車自小客車(駕駛廖男、84年次)沿環中路慢車道由市政路往青海路方向行駛,2車駕駛遊覽車(楊男、67年次)沿環中路外快車道由青海路往市政路方向行駛。1車左轉朝馬與直行的2車遊覽車發生碰撞,現場由市政所及第六分隊到場處理。
五、車損情形:1車右前車頭損壞。
2車左前車頭損壞。
六、傷亡情形:
1車駕駛與乘客3人共計4人受傷,分別送童綜合與澄清醫院。均為輕傷
2車駕駛及乘客4人共計5人受傷送童綜合及澄清醫院就醫。均為輕傷
七、初判肇因:
1車違規左轉。
2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八、飲酒情形:
雙方均未飲酒。
第六交通分隊長柯文彬說明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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