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採購的官員 人手一本《葵花寶典》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包含《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條文對照、《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這本書是公部門負責採購招標官員所必須依據的「根本大法」。
採購官員將《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分門別類作註記。 |
目前公部門各級政府機關負責採購者,要經過一定的採購管理辦法專業人員資格受訓史書,再經考試及格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發證書,才可以承辦採購業務。如果承辦官員還沒取得證照時,必須要在一年內取得資格。
《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如同承辦採購官員的《葵花寶典》,幾乎人手一冊,除了要閒熟採購法令規章外,更要注意法令時常再變更。承辦人員必須與時俱進採用最新法令,作為採購標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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